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备受广大车主关注的车险改革,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
9月2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发布了《整车车型数据库及数据库查询系统平台项目招标公告》,该《公告》的一条重要内容就是 “投标人应具有多年为全国性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规模提供整车车型数据及车辆购置价格经验”。
10月9日,中保协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这是中保协车险信息平台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主要是为了规范保险公司车险承保工作,统一车辆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和实际价值。据了解,规范车险承保属于中保协车险信息平台的一部分内容,而在车险信息平台上与车险理赔环节紧密相连的“代位求偿”也正在推进中。
在去年被媒体广泛曝光车险领域的“高保低赔”等一系列问题之后,车险改革随即启动。今年3月份,中保协出台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 《示范条款》)。《示范条款》明确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上述中保协内部人士表示,目前保险公司有自己的整车数据库,而部分地方保险行业协会也建有类似的数据库,建这个数据库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统一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他透露,中保协在建成这个整车数据平台之后,也给保险公司和地方保协的整车数据平台留有时间过渡。中保协此次做这个整车数据平台,主要是为了配合车险新条款使用。至于车险新条款何时使用,他表示,他暂时不清楚具体的时间表。
同时,对于车损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他表示,中保协的这个整车数据库只是为保险公司提供一个参考,车主还是可以和保险公司来协商确定车损险保险金额的。
《示范条款》不光规定了旧车在承保时要按实际价值承保,同时还提出了要实施“代位求偿”机制。所谓“代位求偿”,即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在全责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无责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赔偿,然后保险公司再取代无责方向全责方进行追偿。
去年8月,北京成全国首个试点“代位求偿”的城市。来自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代位求偿”在北京实施5个月内,北京保险行业已受理案件申请75件,涉及总赔偿金额约168万元。
今年6月8日,辽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称,“日前,辽宁车险信息平台在中保协分省平台项目组的指导下,进行了车险信息平台理赔全流程下“代位求偿”系统的升级工作,经23家财险公司测试出单,系统运行状态良好,升级工作圆满结束”。
据了解,中保协在车险信息平台试行“代位求偿”,选择了辽宁、厦门等几个地区作为试点地区。中保协该内部人士表示,目前“代位求偿”在车险信息平台上的地区试点已经完成,其他省区的“代位求偿”在中保协车险信息平台上正在进行添加和调试。至于何时才能完成这项工作,他表示,要看调试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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