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次信息公开还躲躲闪闪,一方面我会继续督促其信息公开,另一方面,我会向中纪委举报。”
每经编辑 王雅洁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王雅洁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9月25日中午12:27,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在实名认证的个人微博上发布了题为《律师申请铁道部公开12306网站建设招投标信息》的链接消息,引发各界热烈关注。
“铁道部招投标过程没有通过媒体等渠道广泛发布这个信息,本身就是违法的问题。如果说,这次信息公开还躲躲闪闪,一方面我会继续督促其信息公开,另一方面,我会向中纪委举报。”当天下午,董正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在采访结束一个小时后,他在微博中再次表示:“如果铁道部不履行信息公开答复,我将向中纪委监察部举报或者行政复议、诉讼。如果信息公开答复不满意,我将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跟踪到底。”
律师行动:提请公开相关信息
据悉,2008年,董正伟就曾上书铁道部,指出“限乘当日当次车,在3日内到有效”是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应予撤销,建议修改人身财产赔偿限额,停止收取火车票退票手续费等。铁道部在半个月后做出回应,修改限乘当日当次车,3日内到有效,建立火车票价格听证制度、配合《反垄断法》等基本法律实施调整修订不合时宜的行业规章等。
9月25日,董正伟表示,截至目前暂未收到铁道部方面的任何回复。
他表示,自己此次提请公开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
董正伟介绍,《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他表示,此次提请公开的内容包括要求公开12306网站建设设计服务招投标过程的全部信息:招投标信息发布范围、多少企业参与、时间进程、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条件、各参与企业的投标方案、评标过程、中标情况、网站设计、建设运营总造价、网站交付使用验收标准等。
“铁道部的回应,我认为太简单了。就一句话,说太极中标招投标符合规定。”董正伟提高了语调:“其他还有哪些公司参与了,是不是优中选优呢?是不是以最小的资产投入,来换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每个公司的报价、方案是怎样?最后选择太极,是因为价格最合理,方案最优?”
但北京市尚剑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姜杰表示,就算铁道部此次采取冷处理,不给出任何回复,或者超过15个工作日后被举报,也不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因为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
中标企业:内部信息无可奉告
9月25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上述工程另一中标方同方下属分公司易程股份,询问该公司的竞标时间、流程等信息。该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这个问题涉及企业的内部信息,我这,还有其他部门,都是无可奉告。”
一位接近铁道部的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道理来说,12306网站建设的招投标详细信息应该在中国政府唯一指定发布的招标公告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示。
但记者通过关键字搜索、查询此网后发现,近一年来的铁道部招投标信息中,只有一条信息和互联网售票有关,即《2011年铁道部调度指挥中心运营调度系统工程互联网售票相关系统扩容及搬迁集成分项工程招标公告》,在这条全文不足100字的招标信息里,显示招标编号TLXX-YDXT-3,招标时间2011年11月11日。
上述内部人士回复,因为自己不是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的,所以不是很清楚12306网站建设的详细招投标情况。
多方呼吁:招投标应透明公正
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申正远指出,应吸纳更多企业参与12306网站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披露招投标的相关详细信息,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其次,规范并完善整个招投标过程,让企业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参与招投标;再次,规范并明确招标过程中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权利与义务,平衡招标各主体的利益,进而实现招投标的真正阳光化。
但一名从事网络设备开发的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就算放开范围,也并不是所有的私企都对12306网站建设感兴趣,因为“赚不到钱”。
当记者追问,既然赚不到钱,为何还有企业去竞标时,对方惊讶了:“开玩笑!1.99亿啊,赚一单是一单。”
申正远认为,12306网站设计招投标,没有披露相关的信息,铁道部集采购、监管、运营于一身或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打破当前竞标利益格局,应规范铁道部权限,改变铁道部“既当裁判又当球员”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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