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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家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内控存缺陷

    证券时报 2012-09-20 08:49

     

    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昨日联合发布《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摘要见A9 版),分析了67家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的内控情况,披露了其中15家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为提升我国企业内控水平,两部门建议,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提升内控法律地位、强化监督检查和惩戒。

    15家被披露内控存在缺陷的上市公司分别是:晨鸣纸业(000488)、东北电气、新华制药(000756)、山东墨龙、中海发展、兖州煤业(600188)、中新药业(600329)、广船国际、四川成渝(601107)、交通银行、中国中铁、中国人寿、中国南车(601766)、大连港、中煤能源。

    报告指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67家。这67家公司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总体上看,67家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良好。

    但报告指出,多数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内控建设成果不是完全依靠2011年一年来实现的,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司为适应境外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几年前即已着手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另一方面,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基础更为完善、内部运行更为规范,其推进内控建设的难度也更小一些。国内主板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在借鉴这些先行企业所取得经验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差别。

    报告强调,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仍停留在查漏补缺、应对监管的层面,因而在内控建设过程中缺乏动力,导致企业内各层级人员在内控建设中局限于满足“合规”要求,不求完善。与此同时,内控专业人才缺乏成为制约企业内控建设的瓶颈。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扩大到在沪深两市主板上市公司施行。今年5月,国资委联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至此,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正在上市公司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全面铺开。

    为更好地推动内控的建设与实施工作,报告建议,一是要推动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内控建设的责任,对内控违法惩戒作出相应规定,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二是梳理规章制度,协调处理相互间不协调之处,厘清内控建设与其他风险管理手段之间的关系,统一内控信息披露的内容,降低企业的遵循成本和执行难度。三是制定出台行业操作指南及内控缺陷认定的通行做法。四是研究探索内控人才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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