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
十年来,我国着力推进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社保等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了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
2006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对约1.3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3000多万名农村寄宿制学生免除住宿费,对中西部约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约1167万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启动425项改革试点项目,全面部署落实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多来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尤其是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基本药物价格明显下降。
社保制度改革持续推进,2005年起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两项试点到2011年底扩大到全国60%的县(市、区),2012年内实现全国范围制度全覆盖。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各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破除。今后,中国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加快推进各领域改革,促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