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车返还油费”为名,源州公司总共对外出租了1900多辆汽车,非法吸收他人资金超过2.59亿元。
法律专家建议莫贪小利吃大亏
“源州租车案”并非是一个个例。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蒙敬介绍,类似的案件并不少见,犯罪嫌疑人通过“击鼓传花”“拆东墙补西墙”,在没有任何资金储备和盈利渠道的情况下,大量吸收群众的资金。而由于看到了“稳赚不赔”的买卖,很多群众也甘愿把钱投到圈套中去,而参与的群众越多,骗局一旦破产到后来给社会带来的损失也必将越大。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这样看似“没有风险、回报巨大”的买卖时,应当擦亮双眼,不要被一时小利所蒙蔽,以免中不法分子的圈套。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杨兆全认为,这个案件也凸显了目前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的不规范,同时存在监管漏洞,“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非原合同里有约定,或者是出租人许可,承租人是不能把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的。也就是说在这个案子里,源州公司把租来的汽车转租出去,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但是却没有受到监督。”而且法律专家指出,大量的私家车挂靠汽车租赁公司对外出租,这也是不规范的,体现了目前汽车租赁行业缺乏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