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财务软件无能为由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背后隐藏着什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珈伟股份对于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给出的理由站不住脚,公司涉嫌虚假陈述。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昊
每经记者 张昊
上市公司花大价钱买来的财务软件,竟然不支持公司现行的存货计价方法,不得不对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变更?这样的事情,正发生在珈伟股份(300317,SZ)身上。
8月23日,珈伟股份通过一则董事会会议公告,传达了一条重要信息:公司董事会已经通过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将原来的“先进先出法”变更为“加权平均法”,原因是采用了新的财务系统SAP(ERP),该系统要求必须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珈伟股份5月11日在创业板上市,7月16日公告半年报称,报告期净利润下降约95%,8月23日公告称,预计前三季度净利润下滑91%~94%。上市后业绩迅速变脸已经引起投资者诟病,这次以财务软件无能为由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珈伟股份对于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给出的理由站不住脚,公司涉嫌虚假陈述。
存货计价方法低调变更
8月23日,珈伟股份公布了2012年半年报,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94.2%,其中二季度亏损近1500万元,这样的数据对一只新股来说,显得比较刺眼。
同时,珈伟股份还公布了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这份不起眼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变更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决议,公司原来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先进先出法”将变更为“加权平均法”。该变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珈伟股份表示,变更原因是“由于公司采用SAP(ERP)系统进行财务核算,该SAP(ERP)系统要求必须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故本公司及子公司统一变更库存商品发出计价方法。”
变更计价方法对公司有何影响?珈伟股份表示,“由于公司存货品种繁多,核算复杂等因素,应用追溯调整法的累积影响数不能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故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影响对公司已披露定期报告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也不改变盈亏性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该次会计方法变更,珈伟股份的公告堪称低调:一方面,公司仅将变更决议放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并未单独“成文”;另一方面,公司也表示该决议不会对公司产生多大影响,会计师和保荐机构也均未对此发布意见。
然而,珈伟股份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真的就这么简单吗?
变更原因涉嫌虚假陈述
SAP是一家德国知名软件企业的简称,也是该公司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软件的名称。资料显示,SAP是目前全世界排名第一的ERP软件,由十个模块组成,涵盖企业管理、财务会计、销售、采购等多个方面。
珈伟股份称,变更会计方法是因为选用了SAP(ERP)系统。那么,该系统真的不支持“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吗?
昨日(8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SAP公司官网联系到了一位销售人员,对于SAP软件是否能进行“先进先出法”计价,该人员并未明确回答,但表示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定制模块,从而在公司后端实现。
“SAP(ERP)软件很强大的,存货的几种计价方法都支持。”用友软件的销售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SAP软件是行业老大,对于存货计价,该软件有多个选项,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都可以支持。
对于SAP(ERP)软件是否能够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一位注册会计师明确表示 “可以”,称该软件还可以“批次管理”,更好地做到先进先出,因此,“说SAP(ERP)系统只支持‘加权平均法’是站不住脚的。”
“SAP可以在软件中设置‘先进先出’。”昨日,一位上市公司董秘也明确告诉记者,他们使用的就是SAP软件,公司的存货就采用了“先进先出法”。
根据上述人士的说法,珈伟股份沿用原有的“先进先出法”并非不可行。一位证券律师表示,珈伟股份在表述会计方法变更时涉嫌虚假陈述,公司阐述的理由并不充分。
法规:会计方法不能随意变更
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会计方法能够随意变更吗?
一位有着十几年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会计方法关系到企业的资产状况、利润水平,从而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缴纳所得税等内容,所以企业是不能随意变更会计方法的。
根据该会计师的指引,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第十八条发现了权威表述,即“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记者注意到,珈伟股份本次变更存货计价方法的原因和影响的确在公告中予以了说明,然而正如前文所言,公司表述的变更原因“站不住脚”,涉嫌虚假陈述。这一变更的必要性值得商榷。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对于违法“(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种会计方法都有同行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珈伟股份董秘彭钦文。彭钦文表示,公司变更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主要是用了SAP系统,而改用这个系统的原因是为了达到精准性以及更规范。
这是否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彭钦文表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便变更,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原则性东西,但是国内的会计准则规定没有那么细致,使用SAP软件变更会计准则属于“一般情况”之外。
对于“SAP也能实行先进先出”这一说法,彭钦文表示,“国内真正懂SAP的人士很少,可能针对不同的公司有这个功能,但是像珈伟股份配件特别多,材料有1万多种,按照批量的方法确实很难做到”。
珈伟股份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原材料数据有12种。但即使可以细分为1万多种,在光伏上市公司中,这也并不是珈伟股份特有的状况。
资料显示,东方日升(300118,SZ)、向日葵(300111,SZ)的存货用的是 “加权平均法”,超日太阳(002506,SZ)的存货用的是“先进先出法”,显然,对于光伏行业而言,两种存货计价方法都是可行的。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珈伟股份在营业利润为-27.5万元,仅靠企业所得税冲回勉强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公司的新增软件支出却高达约147万元。据知情人士介绍,一套SAP软件的价值至少达几十万元。在业绩亏损的状况下,珈伟股份下血本购置行业顶尖的SAP软件合理吗?
对于珈伟股份董秘的说法,投行人士也认为其中疑点重重。
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提出了几点疑问:首先,会计政策变更,是否要保荐机构或会计师发表意见?其次,既然董秘说“加权平均法”更符合实际情况,那为什么公司要等到上市后才对存货计价予以变更?最后,从先进先出法到加权平均法,企业的资产状况、利润状况都会受到不同影响,公司为什么不对先前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为了探究其中原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明日将继续对此予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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