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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大卷入“欺诈门”庞庆华称“空白合同不存在”

    2012-08-29 00:5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刘卫琰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刘卫琰 发自北京

    因贷款合同引发庞大集团(601258,SH)与车主的纠纷事件持续发酵。

    昨日(8月28日)下午3时,庞大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车主冲击股东大会,控诉庞大合同诈骗等事宜做出回应与澄清。董事长庞庆华、董事长助理姜凤忠以及董秘车少华等集团高管出席。同样在昨日下午5时,约30名车主持庞大集团的“告知书”,再次聚集在北京中冀斯巴鲁大楼门前,向庞大集团追讨说法。

    此前,曾有车主以“诱骗购车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通过将购车转变为租车的手段牟利”为由,要求庞大集团赔偿其经济损失。针对此纠纷,庞大集团于28日发布公告称,此次纠纷主要是因为车主未正常偿还贷款,目前,法院均判处车主败诉,并要求车主偿还相关的款项。

    “大部分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庞大集团董事会秘书车少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截至昨天,车主的相关告知书已经全部发放,只要在庞大能力范围之内能解决的问题,均要求车主前来协商解决。”昨天下午,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就8月20日客户要求庞大集团赔偿经济损失一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样正面回应。

    双方各执一词

    庞大集团和车主的纠纷,源于一些车主声称他们的贷款购车合同被庞大集团变成融资租赁合同。车主们表示当时以为签订的是购车合同,庞大集团工作人员涉嫌欺诈。

    8月20日上午9时,在庞大集团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当日,数十名车主聚集在庞大集团北京斯巴鲁大厦的办公楼前,以“诱骗购车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通过将购车转变为租车的手段牟利”为由,要求庞大集团赔偿其经济损失。其中,车主投诉庞大 《融资租赁合同》为“空白合同”成为主要焦点。

    昨天,再次来到庞大集团的部分车主,并不满意庞大集团所出具的“告知书”中涉及的解决方案。有车主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在购车时,明明签订的是贷款合同,不知为何后来却变成了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内容就是一些表格,除了我的名字什么都没有”。

    一位车主告诉记者:“告知书的内容明显没有诚意,庞大集团只说要解决车款的问题,那空白合同的事情如何解决?扣押的车辆又怎么办?”一位车主甚至拿出了当时车款汇款通知单:“我明明汇出了15万元,可是通知单上的数字显示,只汇出了10万元,那剩下的5万元哪儿去了?”

    在昨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董事长庞庆华表示,之前维权车主接受采访中提到的涉嫌欺诈的空白合同不存在,在租赁中,庞大是担保方,租金车款还清后车才是车主的。车主如果违约,庞大集团可直接向法院申诉处理。

    对于这些车主的投诉,庞大集团总经理助理、集团业务管理部部长姜凤忠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贷款合同和银行租赁合同的内容、格式是完全不一样的,缴纳首付款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等方面也存在巨大的差别,车主都能够看明白,不存在欺诈用户的说法。”

    庞庆华进一步解释称:“不管是首付款还是每个月的还款都要打到庞大(账户),并且庞大每个月都要给车主收据,完全不存在车主没有看清楚的情况。究竟是租赁,还是借贷一目了然。”

    “之前流通协会受商务部的委托,对庞大相关纠纷进行了系统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庞大有融资租赁合同,条款明晰,不存在空白合同的问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刁建申表示。

    金融业务年目标100亿元

    尽管身陷纠纷之中,庞庆华仍表示:“纠纷对汽车金融业务影响不大,未来业务量还将继续提升”。根据庞大的规划,今年上半年,庞大集团平均每天金融业务规模达到3300万元,累计业务量已经达到40亿元,今年计划争取达到100亿元。

    “我们目标是每天金融业务规模要达到一个亿,年业务规模要突破300亿元。”庞庆华表示。

    据了解,庞大集团的汽车金融业务开始于1999年,以租售为标志的冀东模式曾一度为其他经销商效仿。2009年12月,商务部批准了庞大集团的融资租赁模式,2010年8月融资租赁业务正式开展,至此成为庞大集团的主要汽车金融模式。

    有数据显示,2010年,庞大集团融资租赁应收款为1.8亿元,到2011年年底,融资租赁应收款增至42亿元。在庞大集团商用车的销售中,60%为非全款购车,其中约1/3采用融资租赁模式。

    庞大集团2011年财报显示,该集团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同比增长80%,主要原因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增长较快;2011年度其他业务收入中,融资租赁手续费和利息收入为39820万元,增长了3522%。

    今年,庞大集团又增加了租赁贷模式。截至目前,庞大集团的汽车金融业务客户已经达到4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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