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四川跟进广东 将出台投资者减负规定

    2012-08-28 01:06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子建    

    每经记者 曾子建

    上周六(8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广东证监局下发通知,“将依法督促辖区证券机构落实下调证券交易费用”,这也是全国各地督促券商落实减负新政打响的第一枪。

    那么,除广东外,是否还有其他地区也将效仿?昨日(8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联系了四川省证监局和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降低证券市场交易费用的事情,近期将出台相关政策。

    今年6月1日以来,证监会先后两次下调证券交易费用,其中A股经手费 已 经 从 沪 市0.011%(深 市0.01475%)下调到0.00696%。如果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券商向投资者相应下调经手费后,减少部分的经手费将超过40亿元。

    四川: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今年4月30日,证监会曾经发出通知称,拟降低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调整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A股交易经手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0.087‰双向收取。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于6月1日实施。

    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券商在执行降低相关费用这一问题上,却一直存在监管漏洞。《每日经济新闻》此前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新政实施后,超过九成的券商将本来应该给投资者的“减负红包”揣进了自己的口袋。直到上周五(8月24日),广东省证监局率先发出通知,要求辖区证券经营机构遵守与客户之间的约定,调整过户费和经手费、规范证券交易佣金收取行为、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管券商最终落实的情况如何,起码从证监会的态度来看,的确是希望降低投资者交易负担的。”一位中小投资者告诉记者,“但我们同时也希望,不仅仅是广东,全国都应该把证监会的政策落实下来。”

    昨日,记者就此联系了四川省证监局和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对此高度重视。协会有关负责人透露,“作为四川省证券行业的自律机构,协会一直在研究降低交易费用的事情,同时也会研究广东的做法。至于具体的措施,仍在研究制定中,协会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律师:各地规定应统一

    尽管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表态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但目前来看,全国依然只有广东省正式下发了相关通知。如果广东省的做法不能推广,那么最终可能出现证监会有统一规定,但全国各地区别执行的情况。

    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远忠。张远忠表示,既然证监会已经多次出台了相关规定,且出台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投资者的交易费用,那么全国各地就必须完全参照执行,不能区别对待。“如果区别对待的话,相当于是对不同地区的投资者执行不同的收费政策,这是不公平的。同时,如果只有广东省的券商执行减负新政,其他地区券商可以不执行,那么对广东省的券商也是不公平的。”张远忠表示,“此事也说明,证监会在进行行业监督过程中,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证监会应该对违反规定的券商拿出切实的处罚措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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