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8月1日成都电 每经实习记者 鲍春妹
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九月起正式实施。
《办法》的“核心”和“亮点”在于,把“诚信”纳入监管范畴,创建专门的诚信监管制度,通过从诚信信息的界定与归集,到诚信信息的公开查询,从监管部门的诚信监督、管理,到市场机构的自我诚信约束,从失信惩戒、约束,到守信激励、引导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诚信约束。梳理该《办法》,可以发现,此次《办法》的出台主要涉及一下六方面:
一是建立诚信档案制度。规定证监会简历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归集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诚信信息,严管市场参与主体违法失信行为。
二是推出诚信信息查询制度。市场主体可按规定申请查询本人、本人聘请或提供服务的有关机构及其人员诚信信息,包括上述公开范围之外的诚信信息。
三是建立了一系列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提高违法失信者的成本,让其付出代价、受到制约。
四是建立了针对几类特定主体的诚信约束制度。将上市公司相关公开承诺的履行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示;约束与当前市场上部分主题发布与实施明显不符的资本市场相关评论信息;规定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诚信监督、约束机制。
五是为激励、鼓励守信留下了空间。将市场机构和人员的正面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予以鼓励,并对监管对象的诚信状况做出差异化安排。
六是明确诚信监督合作制度。规定证监会将与国务院其他部门、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业组织实行诚信信息共享,开展诚信监督合作,实现对失信行为协同监管。
同时《办法》注意把我失信惩戒约束与市场参与主体信息权益保护间的平衡,建立了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设定了诚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建立了诚信信息更新、更正机制,设计了较为完善的诚信信息申请查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