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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蒋洪:三公经费公开“有进步,但不满意”

    2012-07-20 01:0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在过去的5年间,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都跟“三公消费”较上了劲。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他,履职建言时有些“执拗”地推动着财政的“阳光化”。

    昨天(7月19日),面对中央部门陆续公布的十余份2011年“三公”经费账本,蒋洪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采访时认为“有进步,但不满意”。在他看来,遏制“三公消费”不合理部分,还得从“制度约束”着手。

    NBD:您曾说盼“阳光财政”盼到头发都白了,现在中央部门财政的“阳光化”之路您还满意吗?

    蒋洪:应该说有进步,但还很不满意。从公开的目的来讲,与公众所期待的还有很大的距离。目前的公开还没有使公众对政府部门的预算进行有效监督,并达到制止政府部门过度消费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三公消费”公布的力度不够,还需要继续努力。

    NBD:现在已经公开的账本中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改进的地方在哪里?

    蒋洪:这些公布的消费账单还不够细,只是一些笼统的数字。比如说出国 (境),不能是一个大概的数字,应该说清楚每次的具体费用,出去几次、出去的目的、每次消费的金额等,总之要把更细的材料拿出来。

    再比如,吃喝算三公消费,那买了礼品送人算不算三公消费?所以这些都是概念含糊界限不清楚的东西。既然审计署有这个职责,应该“解剖几个麻雀”,彻底地查一下,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NBD:目前的公示看似一种被动性措施,未来如何促进政府部门公示的主动性,将公示机制化、常规化?

    蒋洪:现在有很多办法。从管理方面来说,可以制定法律法规,你必须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然后上级政府根据公开的情况来问责,来考量一个官员的晋升,通过这种方式来促进政府部门公示的积极性。同时,对公开好的进行奖励,对公开不好的进行惩罚,通过奖惩方式更好地促进公开。从有关政府部门来说,制定这种问责机制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因为信息公开成为社会共识,是现有政府执政的一个理念。

    公款消费某种程度上是现行制度运行的一个部分和需要,要制止它,就要从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如果不变,那么“三公消费”问题不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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