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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资债券投资办法率先落地

    2012-07-20 01:09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市场期盼已久的保险投资13条新政之一的保险资金投资债券办法终于落地了,这也是保监会13条新政中第一个落地的新政。

    昨日(7月19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增加投资债券品种,可投资的品种基本覆盖了现有市场公开发行的品种,提高了无担保债券投资上限,放松了一级和二级市场的投资限制等。保险公司投资人士认为,放开债券投资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

    据了解,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增加投资品种。增加了混合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可投资品种基本覆盖了现有市场公开发行的品种;二是调整投资比例。提高了无担保债券投资上限,保留了单品种比例限制,强化了交易对手、关联企业和分散化要求;三是适度放宽发行限制。结合市场需要,在原有公开招标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符合规定的簿记建档方式,放松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限制;四是加强风险管控。明确了发行人资质,统一信用评级,规范担保方式,强调内部评级的约束力,建立了偏离度评估制度,增强了偿付能力预警机制。

    以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来说,《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债券的余额,不超过该公司的上季末总资产的50%。保险公司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不得投资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已经持有上述债券的,不得继续增持并适时减持。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处于120%和150%之间的,应当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严格控制投资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的品种和比例。

    某险企投资人士程先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就拿无担保债来说,保险公司是需要到保监会备案的,是需要具备相关资质的,不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能做的。保险公司投资无担保债,能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

    某险企投资人士汪先生认为,这一次相当于放开了一些投资品种,可能会有一些企业达不到这个标准,但整体来说对保险业是件好事,保险资金投资选择的品种多了,保险公司投资的自主权得到了一定的释放。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教授认为,相当于增加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水平,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对保险资金还是对于资本市场来说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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