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加强对电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协调力度,鼓励大功率电机组优先开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火电产业优化升级的步伐,完善电网铺设,加强电力外送。
每经网北京7月19日电(记者 杨柳晗) 自2010年以来,我国火电大小机组发电小时数持续存在倒挂现象,到目前为止,虽然情况有所好转,但仍不容乐观。
国家电监会昨日(7月18日)发布数据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国统调(省级以上调度)公用常规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609小时。分容量看,全国100万千瓦、60万千瓦、30万千瓦等级利用小时数分别为2892小时、2589小时、2608小时。
与2011年情况相同,100万千瓦机组利用小时相对较高,但60万千瓦等级机组利用小时数略低于30万千瓦级。在2011年,10省区存在60万千瓦与30万千瓦等级机组利用小时数“倒挂”现象。
根据国家电监会此前发布的《2011年度发电机组并网运行情况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明确指出,10省区存在60万千瓦与30万千瓦等级机组利用小时数“倒挂”现象,发电机组负荷率较低、旋转备用率较高;部分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工作不规范;地、市级调度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相对薄弱,并网调度及运行管理水平需要提高。
更加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全国有2个省(区)100万千瓦常规燃煤机组利用小时数低于常规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安徽(低322小时,以下用“-332”表示)、宁夏(-137)。
国家电监会还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国9个省(区、市)60万千瓦级常规燃煤机组利用小时数低于30万千瓦级常规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黑龙江(-759)、湖南(-590)、甘肃(-525)、辽宁(-414)、云南(-283)、宁夏(-254)、广西(-64)、山西(-55)、广东(-18)。与2011年相比,倒挂省份减少1个。黑龙江、湖南、甘肃、宁夏、山西、广东等6个省(区)依然倒挂,吉林、陕西、贵州、浙江等个省不再倒挂,新增辽宁、云南、广西3个倒挂省份。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倒挂主要是因为,电量供给主要受政府调控影响,部分地区政府协调不畅导致电力供过于求,大功率机组被迫减少开工时间,电网建设落后,部分地区窝电现象严重,如蒙西、甘肃等地区。”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在情况比较严重的2010年度,贵州、广西、山西、甘肃等13个省份的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利用小时数低于30万千瓦级机组;贵州、吉林、广西、甘肃等13个省份的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利用小时数低于常规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
国家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曾指出,火电机组发电小时数倒挂影响了清洁高效机组的发电出力,不利于中国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
“由于目前我国电网网架结构不合理,造成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出力受限,而现行电量形成方式不利于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多发电,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负荷率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60万千瓦及以上、30万千瓦级常规燃煤机组利用小时数倒挂。”国家电监会分析认为。
此外,国家电监会还表示,以省为单位的计划模式与电源布局不适应,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不够,限制了部分大型机组发挥作用;而近几年新投产大容量等级机组由于缺煤停机,导致利用小时数偏低。
对此,业内研究人士建议,国家应加强对电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协调力度,鼓励大功率电机组优先开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火电产业优化升级的步伐,完善电网铺设,加强电力外送,杜绝倒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