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稽查执法部门抓住司法解释出台有利时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严查内幕交易案件。记者了解到,下半年,证监会系统将组织安排一次全员培训,学习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等文件内容和精神。
5月22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发布。此前的2011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证监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四部门意见”)。
通知称,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和“四部门意见”的出台,在刑事领域构建和完善了证券期货监管的相关基础法律制度,对坚决打击和有效防治内幕交易这一市场顽疾,强化市场诚信,优化市场司法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要主动联系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结合贯彻两个司法文件和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联合开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防控内幕交易的专项反腐宣传。
稽查执法部门要积极做好稽查执法工作的配套衔接。稽查局、处罚委、稽查总队要结合刑事认定和追责标准的新制度以及工作体制机制新安排,重点梳理、修改和制定与两个司法文件相配套的指引、办法、规则、工作流程和办案要求等相关制度。
业务监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配套衔接,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前端日常监管和综合防控工作与两个司法文件的协调和衔接,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配套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市场主体合规守法意识。
通知要求,各交易所要结合两个司法文件具体规定,梳理和完善相关自律监管规则。
记者了解到,今年下半年,证监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将组织安排一次全员培训,带头学习掌握两个文件的内容和精神。通知要求,稽查局、处罚委、稽查总队等稽查执法部门,结合稽查办案工作实践,对全系统稽查和处罚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一次专项业务培训,准确理解两个司法文件的具体规定和标准,把握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法的最新理念和趋势。
通知还要求,证券监管系统各有关部门下一步要结合“六五”普法宣传的要求和部署,集中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舆论声势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