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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位社会监督员上岗 北京保监局力推消费者权益保护

    每经网 2012-07-11 19:53

    7月11日,北京保监局召开了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暨社会监督员聘任大会。

    每经网7月11日北京电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7月11日,北京保监局召开了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暨社会监督员聘任大会。在会上北京保监局局长丁小燕表示,通过监管部门的努力,北京保险市场的不规范行为明显的减少了,北京地区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但一些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在此次会上,北京保监局聘任了11名社会监督员,丁小燕认为,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她认为,保险产品比较复杂,既是特许的金融产品又是一种消费品,其实质是对未来不确定发生事件的一种承诺,其功能和作用的特性,决定了保险产品从设计开发、销售到承担保险责任、以及理赔的环节中,都有许多需要消费者掌握的知识和信息。由于保险产品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理解有一定局限性,一般都是听信营销员或公司相关人员的解释,如果这些人有不诚信的行为,那就会发生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她表示,通过监管部门的努力,北京保险市场的不规范情况有了明显的减少,北京地区保险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一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建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据了解,多年以来北京保监局一直在构建政府监督、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体系。如定期披露保险机构的投诉行情况,敦促保险机构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水平。

    丁小燕认为,社会监督员机制有利于拓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她要求北京地区的90多家保险机构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和支持社会监督员的工作,将社会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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