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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查处超比例持股未信披案

    2012-06-30 01:36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记者 曾剑

    证监会6月29日通报了两起未按规定披露超比例持股信息案。

    据悉,魏辰阳举牌旭飞投资,现银润投资 (000526,收盘价7.99元)却未对相关持股情况进行报告、披露。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发现,魏辰阳实际控制的 “刘某某”、“焦某”等5个证券账户在2011年3月2日~7月19日期间通过股票交易合计持有“旭飞投资”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但魏辰阳没有对相关情况予以披露。证监会认定魏辰阳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责令魏辰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另外一案是刘锦荣举牌中银绒业(000982,收盘价9.68元)未披露案件。经查,2009年1月16日~7月15日期间,刘锦荣委托朱某某和王某操作“黄某某”等17个资金账户(以下简称“黄某某”账户组)买卖中银绒业股票。“黄某某”账户组于2009年3月25日共持有中银绒业股票953.9万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75%,首次超过5%;2009年4月3日,“黄某某”账户组持有中银绒业股票比例最高,达到8.84%;2009年3月25日至7月15日期间,共有20个交易日持股超过5%。刘锦荣利用“黄某某”账户组持有中银绒业已发行股份达5%时,未按规定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也未通知上市公司,同时在上述期限内继续买卖该股票。证监会认定刘锦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刘锦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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