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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上海银行业创新报告》发布 小微企业金融创新占比高

    每经网 2012-06-27 23:15

    近日,上海银监局发布《2011年上海银行业创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评估了去年87家上海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的690项金融成果,认定上海银行业有着较强的创新能力。

    每经网6月27日上海电 每经记者 裴文斐 发自上海

    近日,上海银监局发布《2011年上海银行业创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评估了去年87家上海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的690项金融成果,认定上海银行业有着较强的创新能力。

    “创新说到底还是产品。”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指出,“2011年上海银行业创新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两个中心’建设以及上海银行业监管。”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占比高

    《报告》综合分析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11年推出的690项创新成果,重要创新为177项,占25.65%。

    “我们将690项成果分为2个级别:重要创新,在国内银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一般创新,主要包括系统内的改良和优化,对本系统有良好的效果。”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介绍。

    《报告》统计,上海银行业的重要创新项目主要集中于三个领域,其中:“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34项,占重要创新项目的19.2%;“支持走出去战略”的17项,占9.6%;“金融市场和衍生产品”相关的18项,占10.2%。

    上述三个领域内的创新成果占重要创新的近40%,充分反映了国家政策导向、上海发展战略和比较优势对银行业创新的引领作用。

    《报告》显示,中资银行创新取得显著进步,在部分领域中,体现了市场引领者的地位。按金融创新成果数量排序,排名前十位的机构全部是主要中资商业银行。而外资银行在其专长领域内体现创新特点,成果高度集中在金融中心建设相关领域,占该领域创新成果总数的47.61%。

    690项创新成果中,支持重点行业的创新有242个,占比35.07%;改善民生服务的有134个,占比19.42%;支持航运中心建设的有93个,占比13.48%;支持金融中心建设的有221个,占比32.03%。

    《报告》认为经济转型与民生需求为上海银行业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共生关系,通过金融创新产生了良好的互动效应。

    助力“两个中心”建设

    《报告》披露了航运金融的最新发展。上海银行业逐步建立起航运金融组织,并在港口融资、船舶、飞机抵押贷款、航运资金结算、贸易融资等各领域进行了尝试和创新。

    截止2011年末,航运授信总额为1961.39亿元,客户总数为1141家,同比增长46.85%,贷款总额达到640.32亿元。航运行业划分为水上运输工具、港口及航道设备、航运物流及仓储、船舶制造,其中航运物流及仓储的授信额最大,达到713.21亿元,占36.36%。

    上海银行业为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做出了贡献,并依托金融市场,不断拓展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参与各种层次的市场活动。

    在理财与财富管理方面,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条线、产品结构和销售过程中不断创新,表现出理财产品投向多元化、设计创新性和理财销售流程规范化等特点。

    2011年全年,上海市场累计发售个人理财产品25019只,同比增长95.83 %,年末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余额4190.78亿元,同比增长86.59 %,占全国的12.82%。

    《报告》总结出,上海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主要以简单、实用的产品和服务为主。这由市场发展程度决定,也体现了创新的市场需求导向。立足于原有系统、产品、服务进行“边际创新”和“微创新”是创新的主要方式。

    创新不仅体现在新业务领域的开拓,也体现在对传统存、贷、汇业务的改良和革新。从产品到后台、风控整体地推进创新,如交易业务的平台建设等,令人瞩目。

    据市场上参与机构反映,上海银行业创新有较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和监管环境。改革开放和要素市场集聚为上海银行业带来创新的活力和动力,丰富的机构类型创造出多样化的金融业态,是金融创新最有利的环境。

    目前,上海已成为银行业机构类型最齐全的地区之一,呈现“三多”特点:外资银行多、营运中心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多。监管部门重视支持创新,重视与市场、机构的对话,重视对产品、业务的研究,关注能使银行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商业模式。

    监管创新

    《报告》介绍了上海银监局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鼓励和促进银行业金融创新,并紧盯金融创新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2011年,上海银监局在历年工作基础上,继续优化监管组织架构和监管流程,形成以机构监管为主体,以风险监管和产品监管为重要补充,强化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以顺应市场变化的需要。

    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指出,监管者除了创造好的环境助力金融创新,同时创新伴随而来的风险亦需要警惕。

    “创新的风险需要关注,通常单家企业创新没有问题,但若众多机构仿效会产生群体效应,例如区域性系统风险。”廖岷说道。

    针对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具有显著的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特征,在原有机构监管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新设7个风险小组和6个产品小组等13个跨处室工作小组,以透彻理解市场和业务,支持真正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

    在监管部门推动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掀开了新的篇章,重点领域金融创新比较活跃,机构网点的类型继续得以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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