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梅俊彦 邓莉苹 每经记者 田文会发自深圳、北京
梅俊彦 邓莉苹 每经记者 田文会发自深圳、北京
去年饱受民间借贷之苦的鄂尔多斯,终于在近日迎来了一份民间借贷的地方性政策性文件。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了鄂尔多斯市政府于6月5日公布的《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鄂府发 〔2012〕40号)(下称)暂行办法》),该文件总共38章,里面除强调昨日本报报道的放贷人只能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组建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之外,还称“支持民间资本探索联合创立私募债权投资基金参与民间借贷”。
建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
据该办法的起草人、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介绍,这算是国内首个比较系统全面的关于民间借贷的管理办法。“我们决定以确认和梳理‘三个现有’作为文件起草工作的起点。”他同时在微博上表示,“‘三个现有’即现有法律框架、现有政府职责、现有技术条件。另外,我们确定了两个国内参照系:一是温州,温州出台了一些民间借贷有关的文件,二是榆林,榆林的民间借贷也非常活跃。”
《暂行办法》规定,放贷人只能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不得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高利转贷等行为。
同时,《暂行办法》还提出,由民间资本发起组建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并在各旗区成立相应办事机构,为鄂尔多斯市非金融类机构和个人参与民间借贷提供登记备案和配套服务。
支持私募债权基金参与民间借贷
除了上述条款外,这次暂行办法还指出,“市人民政府支持民间资本探索联合创立私募债权投资基金参与民间借贷,具体实施办法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另行制定。”
私募债权投资基金的说法不常见,体现了鄂尔多斯的探索精神。而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此前倒有过相关说法。
今年4月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民间借贷法治建设研讨会,鄂尔多斯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常务副总经理金元虎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鄂尔多斯在当时已成立了资本投资公司,市政府还联合国内顶尖的PE成立了30亿元的股权引导基金,希望能通过以上机构来服务和引导民间资本,解决民间资本市场乱象。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去年,鄂尔多斯市政府、东胜区政府与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发起设立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鄂尔多斯市中科成吉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为200亿元,以缓解当时由于鄂尔多斯资金链断裂的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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