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6月13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信息称,截至2012年4月30日,处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的发行企业968家、信用增进机构34家,较2011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1.1%、36%。
从实际披露情况来看,956家发行企业和31家信用增进机构按期披露,占比达98.5%。12家发行企业和3家信用增进机构未按期披露2011年年报或2012年一季报。此外,在债务融资工具已到期的发行企业中,23家自愿披露了2011年年度报告,17家自愿披露了201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此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修订版)已正式发布,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违规处分等工作加以细化规范,交易商协会表示,市场成员应以新规则的发布为契机,尽快熟悉适应信息披露工作的新内容和新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协会对未按期披露信息的12家发行企业和3家信用增进机构给予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