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30日表示,证监会拟在IPO审核过程中推出西部企业优先审核,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审核工作新机制,以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发展。此举将覆盖12个西部省(市、自治区)及3个比照地区。至于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目前正在积极地抓紧制定之中,制定完之后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务院西部开发办2001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这12个省(市、自治区)分别是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列)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比照有关政策措施予以照顾的三个民族自治州分别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近年来,证监会深入贯彻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西部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负责人说。他介绍,2011年,证监会共支持西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780.68亿元,其中核准18家西部企业分别在主板、创业板等市场首发上市,募集资金154.97亿元;核准了49家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申请,总的募集资金为625.71亿元,其中,16家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215.2亿元。
“通过上市融资,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资本向西部优质企业有序地流动,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企业做优做强,支持了西部地区经济的繁荣发展。”负责人说。
他同时介绍,2011年,西部地区企业首发上市融资额相对于全社会融资额,占比为5.48%。目前拟在主板、创业板等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共683家,其中西部地区企业为66家,占9.66%。“与中东部地区相比较而言,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此外,负责人介绍,在主板在审的319家企业中,拟在沪深两地上市的企业分别是92家和227家。“从数据可以看出,沪深两市的企业申报也存在不均衡的现象。按照现有的做法,首发企业审核工作实行的是全部申报企业统一排队,根据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于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依照顺序安排审核计划。接下来实施新的审核工作机制之后,西部企业将优先审核,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
“这是为了减少两个市场的不均衡现象,更为重要的是进一步促使更加有利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