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王迎春
每经记者赵阳戈
连续3年被山东监管局点名的亚星化学(600319,前收盘价5.82元),昨日再发整改报告,在地方政府“百般呵护”下,总算是让责令整改一事划上句话。只不过,这一次,或再有董监高受到牵连而辞职,他们是独立董事陈坚、董事王志峰,以及监事林平。
提出3大整改措施
根据亚星化学昨日发布公告,鉴于4月份山东监管局责令整改,公司不但成立专门的整改班子,还及时向董监高作出通报,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向潍坊市政府有关部门作了详细汇报,以期得到市政府的相应支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在亚星化学的整改措施中,地方政府的支持态度明显。
其中,针对“未及时公告重大对外担保”的问题,亚星化学取得了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府于4月25日下发相关文件,承诺“对你公司为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某公司的担保借款余额9300万元,由市政府协调偿还”;针对“未及时对票据贴现款的损失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亚星化学的整改措施是,已帮助亚星湖石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催要剩余款项,并派人与对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但对方支付能力有限,亚星湖石目前正在采取一些资产保全、担保等措施;针对“未及时公告公司停产情况”的问题,亚星化学同样取得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府在4月25日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承诺,“同意对你公司老厂区拆迁形成的损失按拆迁进度给予补偿”。
3高管辞职
此外,亚星化学昨日还发布公告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坚、董事王志峰,以及监事林平,已经于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了辞职,由于3人的辞职并没有造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上述3人的辞职已经生效。
虽然3人的辞职原因,亚星化学公告中均披露是因个人工作原因,不过联想到此次山东监管局的点名,难免令人产生一种异样的猜想。
其实,亚星化学董监高因监管受牵连并非首次。
据历史信息,早在2010年10月,亚星化学便由于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多个问题,被山东监管局点名调查。当时就有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辞去了董事、财务总监、董秘等职务。
仅仅时隔1年,在2011年10月,亚星化学又收到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为公司仍然存在大股东占款等情况。这次亚星化学又对公司董事、董事长曹希波;董事、财务总监郝玉江给予了记过处分。
而这一次,对应辞职的则是上述的2董事和1监事辞职。不晓得亚星化学从一而再,再而三的监管局点名中,是否较之前稍稍规范了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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