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电话诈骗巨案告破 考问电信安全

    2012-05-25 01:02

    此类电信诈骗犯罪大多是一条龙运作。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有专门负责在境外设置网络电话的,有专门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的,有专门提供转账、取款的。

    每经编辑 原金 高翔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原金 高翔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电信诈骗越发猖獗。

    近日,我国公安部摧毁一起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中国大陆和台湾两岸警方联手泰国、马来西亚、印尼、柬埔寨、斯里兰卡、斐济等6国,成功摧毁了“11·29”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82名。

    昨日(5月24日),其中的126名大陆犯罪嫌疑人已由大陆警方包机押解抵京。

    据了解,此类电信诈骗犯罪大多是一条龙运作。“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有专门负责在境外设置网络电话的,有专门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的,有专门提供转账、取款的。每个犯罪团伙之间都是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刑侦专家谢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当今通信手段高度发达,电信诈骗的形式不断变化。然而有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信诈骗作为新的犯罪形式,在法律监管上却面临取证难的问题。

    多国联手破获大案

    近日,经过一些媒体的报道,“11·29”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案件得以还原。

    沙某是江苏省苏州市一家投资公司的财务经理。去年11月一通不期而至的电话,令她不仅痛失自身的数万元积蓄,还将公司1257.8万元公款也送入对方手中。

    电话中,对方自称是苏州市公安局,说沙某被卷入了一桩房产洗钱案,后来又以“南京市公安局彭警官”、“中央反洗钱专案组警官”等名义打来几次电话,说案件已经受到中央重视,要求沙某交纳一笔保证金证明她没有涉案。

    沙某曾以来电号码咨询查号台,查号台告诉她,来电确属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因此,沙某将自己的数万元钱打到了对方指定的 “金融监管中心账户”。

    其后,对方再次打来电话,说有更多人指证她参与洗钱,需要更多的保证金。沙某这一次则利用分管公司日常财务的便利,挪用了公司公款,共计打了1260余万元到“金融监管中心账户”。

    然而,直到电话中所说的“房产洗钱案”办结,“恢复清白之身”的沙某也没等到对方将保证金退还给她。她致电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才知道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并无“彭警官”,也未侦办过此案件。

    11月29日,沙某向警方报案。这一起看似简单的电信诈骗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据了解,该案件诈骗平台和话务窝点涉及到泰国、马来西亚、印尼、柬埔寨、斯里兰卡、斐济6个国家及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转取赃款窝点设在泰国和我国台湾,涉及大陆30个省(区、市),被骗金额7300多万元人民币。

    近日,中国大陆和台湾两岸警方联手泰国等6国,成功摧毁了“11·29”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电信诈骗范围涉及地域进一步扩大。上海市银监局此前也表示,由于犯罪分子大多在境外实施违法活动,防范、侦破工作难度大、成本高。

    已形成完整产业链

    据了解,此类电信诈骗犯罪大多是一条龙运作,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有专门负责在境外设置网络电话的,有专门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的,有专门提供转账、取款的。每个犯罪团伙之间都是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

    拨打电话是此类诈骗的主要手段之一,犯罪团伙制作了专门的“钓鱼剧本”,怎么开头,怎么针对受害人的疑问进行回应,都有固定程序和预案,犯罪分子照着“剧本”实际操演,可以让受害人一步步走向陷阱。

    第一步,通过用改号为某地法院电话号码的网络电话直接拨到事主家,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涉嫌信用卡诈骗,被银行告到法院并下发了传票,待会将联系某地公安局的同志,同时让受害人拨打114核实公安局电话。

    第二步,待事主拨打114查询电话得到肯定答复后,第二个骗子冒充某地公安局的案件主办民警打来电话,称受害人可能系因身份信息被冒用,并假装与总部联系,对受害人的资料进行核查,故意让受害人听到其涉嫌非法洗黑钱,已被列为嫌疑人等内容,唬住受害人。

    第三步,假装帮助受害人通过申请国家金融保单等方式洗清罪名,诱骗受害人开立新的银行账户或者直接将资金打入骗子设立的所谓“国家安全账户”。至此,事主完全按照骗子指示前往银行取款、办卡、存钱,骗子则会在这一阶段将电话打到事主手机上继续进行操控,恐吓事主不要告诉任何人,以确保完成诈骗。

    针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措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是“不相信”,要熟悉各家银行的客服中心电话,不要相信其他电话发来的“风险提示”,以防上当受骗;二是“不回应”,对可疑的语音电话或短信不要予以理睬回应,应直接致电发卡银行客服热线询问;三是“不泄露”,在接到可疑电话或者短信时注意保护身份资料、账户信息;四是“不转账”,千万不可按照陌生电话的“指导”进行ATM或网上银行操作。

    法律监管需要完善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我国现在的电信诈骗犯罪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定义为诈骗罪。”

    《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去年最高法院发布的《解释》首次明确电信诈骗的定罪标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可以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电信诈骗尽管有司法解释出台,但仍然遏制不了越来越疯狂的爆发趋势,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的数据,2011年北京市银行系统成功堵截各类电信诈骗案件达673起,涉及金额1.09亿元。

    张少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说,“当前电信诈骗存在一个取证难的问题,因为电信诈骗的犯罪方式比较隐蔽,公安机关对于没有证据的犯罪行为也很难立案,尤其是在涉外电信诈骗问题上,侦破难度很大。”

    张律师认为,从长远角度来讲,有关我国的电信诈骗的法律法规还有一个需要完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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