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三部委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将提速

    2012-05-16 01:22

    卫生部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的转变将加快步伐。

    每经编辑 杨芮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杨芮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的转变将加快步伐。近日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15日卫生部对此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以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并推动农村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从2012年开始积极推进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全覆盖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争取到2015年实现在所有的统筹地区全面实施的目标。

    而河南、江苏、福建、四川等省市已着手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河南省将于6月1日前全面实施改革,出台方案,实行总额预付。四川省要求,在开展门诊统筹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适合统筹地区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及覆盖全病种的支付方式。江苏也将于今年7月在63个统筹地区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并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推开。

    新农合当前的参合率已经超过96%。财政部在去年的财政会议上决定,2012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同比增长20%),个人缴纳部分约上提到60元 (同比增长20%)。高华证券的报告中显示,2008~2012年筹资额复合增长率将高达32%。

    据悉,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旨在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将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其主要内容包括门诊费用支付改革和住院费用支付改革。

    在门诊费用支付改革层面,要在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行以门诊费用总额预付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而在实施门诊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中,也可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向乡村(全科)医生购买服务的方式。

    而在住院费用支付改革层面,则要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并且鼓励各地参照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探索完善现行按病种付费的模式,控制诊疗过程中规避按病种付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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