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杨羚强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杨羚强 发自上海
《每日经济新闻》上周曾报道,中原地产因为代理销售中华商城及关联项目上海滩商厦而被运营商浙江四兄集团拖欠2000万元佣金,并有可能进行诉讼。
上海滩商厦的购房者于近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去年4月该项目在黄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信息显示,其中的部分房源在当时就已经被正式查封,其余则被轮侯查封处理。但是,中原地产当时仍然向他们推销这一物业。
对此中原地产的公关向记者表示,他们正式销售是在5月,4月只是与四兄集团进行接触,这一项目在四兄集团与购房者签房屋购买合同后查封就结束了,他们因此认为可以销售。
不过,业主对上述说法提出了质疑。根据一位购房者提供的收据图片,早在4月上旬就有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了购房款,他们正是因中原的推销才购买上海滩商厦的。业主提供的中原地产方面的资料显示,多名客户的签约时间是在2011年4月。
是否告知查封情况成疑问
中原地产和购房者争论的问题之一,是中原地产究竟有无义务向购房者告知房屋被查封的情况。
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跃平表示,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中介的职责之一是告知购买者交易房屋的真实情况。
对房屋被司法查封情况进行调查,显然是中介的分内事。如果购房者通过中原的介绍在4月份购买上述项目,那么中原就应承担责任;如果商铺的查封撤销时间是在5月,而且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也是在5月,那么中原地产4月份向购房者推介商铺的行为应该是允许的,但重要的是中原地产的经纪人有无向购房者告知这一信息。
按照购房者的说法,中原地产并未告知他们相关情况。而中原地产的公关表示,公司在对业务员进行培训时,已经告诉他们必须向购房者告知购房者房屋被抵押的情况,只是部分业务员没有执行到位。
中原地产的上述说法显然无法使其完全推脱责任。杜跃平认为,中原方面负有对业务员的管理责任,因此也要承担一些责任。
虽然上海市工商局 “12315”热线认为,购房者不应该追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责任,而应向开发商索赔,但是出售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的房屋,毫无疑问将对中原地产的信誉形成很大的损害。
违反上海市有关规定仍销售?
中原地产难以回避的另一个问题是:在处理商铺分割时有违反上海市有关政策、法规的嫌疑。
根据2004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印发的 《关于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问题的通知》规定,可以销售的房地产应当是在上海市房地资源局统一建立的房地产登记册中有明确部位、建筑面积等房屋物理状况记载的权属单元。房地产权利人不得对房地产登记册中记载为一个权属单元的房地产擅自分割转让。
而购房者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商铺与房屋产权证明所附的原始规划并不一致。杜跃平说,这样的做法显然和上述规章存在冲突,严格意义上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对此中原地产回应称,中原仅是承担上海滩商厦分销工作的众多房地产中介公司之一。作为分销代理商,中原方面不可能对整个项目的方方面面都清楚。
但购房者许小姐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原地产在现场有很多销售人员。
同样承担上海滩商厦分销工作的汉宇地产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中原地产是上海滩商厦的总代理。但中原方面否认了这一说法,称他们只是销售的数量较多。
由于购房者、同行和中原地产的说法迥异,很难判断中原地产是否应该为此事件承担主要责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上述事件不仅给中原地产带来了经济损失,也对公司信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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