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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融局:融资担保“准入大门随时敞开”

    2012-05-10 01:43

    每经编辑 李玉敏 每经记者 田文会 发自北京    

    李玉敏 每经记者 田文会 发自北京

    “名单公布时,这些公司尚未达到《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 《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不维护管理办法的严肃性,真正受到伤害的是这个行业。”针对北京2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牌照过期作废的事,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银行服务处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33家一年期许可证整改达标

    这26家公司都是一年期经营许可证,该负责人表示,一年期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当时考虑到担保公司是历史存在的。为了不让这些担保公司硬着陆,才发了一年期的经营许可证。

    设置一年缓冲期的目的就是给担保公司整改的机会,希望他们在发展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它们软着陆。到了有效期时,如果提出申请,把不符合条件的指标改掉,经审核通过后,重新给它们发放5年期的牌照。

    融资性担保公司“持证上岗”的根据是,2010年3月,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规范整顿,限定未能在2011年3月31日前获得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应停止开展新的融资性担保业务。

    几轮的牌照发放以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1年7月1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已获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达113家。其中,获得5年期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56家,1年期经营许可证为57家。

    据悉,发证时,金融局就指出了这些一年期担保公司其存在哪些指标不符合管理要求。相关公司也提供了整改的计划和承诺。过了春节后,市金融局会同区县监管部门再次提醒这些担保公司,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工作,许可证到期后,将不能获得新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截至目前,获得5年期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已经有113家。其中有55家是去年获得的,有33家是一年期许可证整改达标以后换发的,还有25家是今年新增的。

    “这26家公司,有些没有按照承诺完成整改,有些指标还不合格,到期没有拿到5年期许可证,一年期的也到期作废了。也有的担保公司没有提交申请,可能觉得管理规定,在他们的运作下盈利能力低于他们所期待的盈利水平。”这位负责人如是解释这26家未能换发5年期许可证的原因。

    准入大门随时敞开

    2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牌照过期作废,这在行业内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在这作废的26家公司中,有的在去年7月19日公布的获得一年期牌照的57家名单中,其中,中加国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信达银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华夏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这三家没有出现在去年获得许可证的名单中。为此,这位负责人解释道:“这三家应该是在去年7月19日之后获证的。最多的时候牌照应该有130多家,名单随时都是一个动态调整的。”

    这些公司最关心的问题是,许可证的获得是不是一次否决?它们是否还有再次获得的机会。这位负责人笑着表示:“大门是敞开的,有作不好的将来也会让它们退出,新设立的也会吸收进来。目的就是让行业新陈代谢有一个良性的循环。这个是确定的,它们还有机会。”

    今年新增的25家就是例子,其中也不乏新成立的公司,还有的在没有成立公司之前在工商部门进行“名称预核准”后即开始申请许可证。之所以“狠心”让这些公司暂时出局。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在他们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即使不出局,也很难得到银行的认可,无法为中小企业做担保服务。如果不维护管理办法的严肃性,真正受到伤害的是这个行业。”

    4月12日,北京市金融局还要求,已获得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资格的担保公司,若名称中没有“融资担保”字样的,须于今年9月30日前办理机构名称变更。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尽管担保公司会有一些成本,但是为了便于社会监督,也有利于改善融担公司的形象。尽管不是大多数,但是也有一些害群之马,但多数公司对这个是支持的。有些公司品牌形象好,更名会有一些影响,我们也会进一步研究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重拾对融担公司的信任

    记者了解,为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北京市金融局提出了“多体制竞合发展,多渠道综合服务,多层次的立体监管”的措施。

    多种体制的竞合发展,就是依靠市场的力量,不管国有的、民营的,政策性的还是商业性的,无论规模大小,都一视同仁,公平地在市场上去竞争。

    监管部门的愿望是好的,但是去年下半年以后,有担保公司出现了资金链断裂情况,有媒体称,不少银行已经把民营担保公司拒之门外。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听到了一些反应,但是不是各个银行都这么来做,我们也不是十分清楚。我个人理解,我们不能要求银行一定要跟担保公司合作,因为这是一个不合理的要求。我们下一步要做的是,怎么能够通过我们的监管,银行能够尽快地重拾对担保公司的信任。”

    这位负责人认为,监管的目的,就是把担保公司不透明的东西透明化。让银行能更多地看到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代偿能力、合格的风险控制手段。“希望我们的监管把一些坏孩子能够教育好,把一些好孩子能够扶持好。”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一开始很多公司都是比较抵触从严监管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有助于大家更好地配合监管。尤其是想踏踏实实地在这个领域做业务的公司是愿意接受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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