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否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对涉案产品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不再实施。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难得的好消息。
据商务部网站最新消息,2012年4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6位委员投票一致认为,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
根据该否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对涉案产品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不再实施。
在今年3月时,美国商务部曾认定,中国的钢制轮毂生产商或出口商以比合理价格低44.96%到193.54%的售价向美国倾销钢制轮毂,并宣称中国厂商接受了从25.66%到38.32%不等的政府补贴。
按照有关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贸易救济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美国商务部的裁决主要是确定相关产品是否涉及政府补贴、倾销及补贴与倾销的比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主要是判定相关产品是否对美国相应产业造成损害。
而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新裁决,美国商务部目前不能令海关对该类产品征收“双反”税。
据了解,美方针对中国钢制轮毂的“双反”调查始于去年3月,2011年9月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初裁结果,针对所有进入美国的涉案产品,美国海关将要求进口商按各出口商的相应税率缴纳反补贴税押金。
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轮毂总价值约为8420万美元,2010年约为804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