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的建议是取消发行环节的特权分配机制,取消网下配售,让机构和普通投资者平等申购,然后按照申购均价直接上市交易,不再人为扩大一、二级市场的价差。
证监会在4月1日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让笔者有点失望,因为这份 “征求意见稿”与郭树清主席此前倡导的改革思路大相径庭,需要改革的实质性问题只字未提。如果最终按照“征求意见稿”实行,这次改革不但不能解决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根本矛盾,反而会过度偏袒机构投资者。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协调发展一、二级市场。如果不触及这两个方面,所有改革都是不彻底的。只有搞真正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减少权力寻租,减少审核部门“雁过拔毛”,将选择“好公司”的权力还给市场才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最终出路,而不是交给一些机构来操纵;而要想协调一、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就必须用相应的制度去制约专门炒新的 “裸申专业户”,也必须要解决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否则,一、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很难达到一致。
“征求意见稿”最让笔者失望的莫过于一边提高网下配售比例、一边放开网下配售股份的锁定,对于机构不看好的那些新股要建立网下向网上回拨机制。这无疑是鼓励那些特权配售机构赚取更快、更稳定的收益,搞不好这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倒退,过度照顾机构投资者利益会加剧这些机构对新股发行价格的操纵。现行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的锁定期,还能让一些机构在询价、出价时谨慎一些,毕竟新股上市3个月后的价格走势有很大不确定性,如果以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为名来取消锁定期,则无异于放虎归山。
笔者的建议是取消发行环节的特权分配机制,取消网下配售,让机构和普通投资者平等申购,然后按照申购均价直接上市交易,不再人为扩大一、二级市场的价差。这样能有效地衔接一、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也可以限制一级市场专门从事炒新的“裸申专业户”,还可以有效降低新股的上市炒作,同时可以减少对机构投资者的 “圈养”,让他们在市场里自力更生,而非靠特权和制度来牟利。A股市场网上、网下“双轨制”的初衷是为了扶助刚刚诞生的新基金,从新股发行额度中拨出一部分直接由其在网下申购,目的是想通过这种利益倾斜的方式让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壮大。现在确实也实现了这个目标,这种吃偏食的特权分配机制在这些年养肥了很多机构,也成为某些特权利益群体牟利的通道。显然,要想让发行制度走向市场化,这种特权分配机制必须得改,但“征求意见稿”反而增加对机构投资者的特权配售。由此可见,在这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讨论中,既得利益集团和机构投资者占据了上风,为了利益他们在强力阻碍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
另外,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监管部门以为新股的过度炒作和“三高”是散户非理性追逐而导致。其实,不能将“炒新”的所有罪责归咎于散户,反而应该认真地教育机构和主力资金,正是由于他们“赚快钱”的操作手法导致了市场的“炒新”病症。而新股发行的“三高”主要是主承销商操控的,由于“直投+保荐”的利益驱动,保荐机构一定会做高发行价、抬高上市价,再加上超额募集还可以获得更多提成和承销费,从而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制造新股发行的“三高”。如果不叫停“直投+保荐”模式,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会永远存在。
实际上,修修补补的改革,在A股市场已经进行了不下8次,若不触及根本问题,新股发行乱象依旧难以扭转。为何不把新股发行、审核的权力下放和交给市场?其实,从“征求意见稿”不难看出,让监管部门放弃权力发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想让既得利益集团减少或放弃对市场的快速攫取,那是难上加难。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还需要多方面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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