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海油共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702.6亿元,同比增长29.1%,应上缴的特别收益金为319.82亿元。
中海油(0883.HK)28日公告,2011年公司共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702.6亿元,同比增长29.1%。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1.57元。
中海油去年油气销售收入为1892.79亿元,其中原油销售收入为1767.03亿元,天然气为125.76亿元。在公告中称,原油销售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在国际政治局势趋紧影响原原油价格上涨,而国内经济持续增长保证原油需求稳健增加的大背景下,公司制定针对性销售方案使公司实现油价持续增长。天然气收入销售增长是因为2011年的天然气价格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公告中提到,2011年中海油应上缴的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为人民币319.82亿元,比2010年的177.06亿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中国海域的实现油价在年内大幅上升。中海油并称,受益于中国政府从2011年11月起将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由40美元上调至55美元,公司未来的特别收益金支付水平将有所减少。
小资料:
根据《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从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时,如果销售价格超过每桶40美元,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40美元/桶提高至55美元/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