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山东出台政策文件:交易所整顿四个月完成

    每经网 2012-03-09 19:32

    每经记者 赵春燕 发自北京

    日前,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发〔2011〕38号文件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意见》,此项省政府文件的出台,对山东省交易所整顿对象做出明确界定,并划定工作进展时间表,自2月28日起至6月30日完成省内交易所清理整顿的全部工作。

    据悉,在去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今年2月2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暨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上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首度阐述了清理整顿的政策界限,并要求各方尽快启动工作方案,确保在6 月3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

    据山东省政府文件显示,山东省此次清理整顿的对象不仅仅以交易场所的名称为界定标准,而是包括各种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既包括总部设在山东境内的交易场所,也包括外地交易场所在山东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山东省对各类交易所的清理整顿将分5个阶段完成:3月10日完成动员部署,制定具体清理整顿方案;3月31日前完成交易所的自查自纠,逾期没有上报的交易场所一律视为非法并依法予以取缔,工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年检等工商行政管理事项;5月15日前完成重点检查,在此阶段,省政府将组成督查小组对全省清理整顿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结果予以通报;6月5日前完成检查验收,6月30日前完成建章立制。完善对所辖(所属)交易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

    山东省政府确立成立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清理整顿工作确立由山东省金融办、山东省证监局、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多省级部门参与,按照职责划分,山东省工商局负责提供已登记交易场所名单。文件同时规定,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

    《文件》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并明确规定,清理整顿期间,不得设立新的开展标准化产品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不得新上新的挂牌交易品种和标准化合约。

    另据相关媒体消息,日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在“两会”期间表示,目前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开展得挺好”,但也要“一步一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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