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要求各家寿险公司对其保险业务进行自查。主要针对个人代理、银邮代理和电销等渠道的销售行为。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家寿险公司对其保险业务进行自查。此次自查自纠其业务范围是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承保的业务,主要针对是寿险公司的个人代理、银邮代理和电销等渠道的销售行为。
寿险公司需要重点检查的包括:一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以及保险中介代理机构的销售资格是否符合监管的规定;二是,保险公司的人员培训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三是,保险公司印刷的宣传资料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四是,销售行为是否符合监管的要求;五是,客户回访、销售品质管理以及客户投诉是否合乎监管的要求。
据了解,此次寿险公司的销售误导自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寿险公司在2012年2月至5月底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其中针对电话营销业务的自查自纠工作应于4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营销业务和银行邮政代理业务的自查自纠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并上报自查自纠报告。第二阶段,2012年5月至10月底。保监会和各保监局将在各人身保险公司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选取部分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其中针对电话营销业务的检查将于5月份开始,针对其他业务渠道的检查将于6月份开始。第三阶段是2012年11至12月,各家寿险要对2012年治理销售误导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下一步治理销售误导的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