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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委员建议:提高第三方支付的准入门槛

    每经网 2012-03-07 20:54

    每经记者 李玉敏 万 敏 发自北京

    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在其《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的几点意见》中表示,第三方支付,客户信息泄漏、伪卡欺诈、网络欺诈、套现等网络犯罪案件快速攀升,已成为银行卡犯罪新的高发部位。为此,他建议要坚强对第三方支付监管,提高准入门槛。

    随着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2011年颁发首批支付牌照以来,第三方支付机构迎来了蓬勃发展的良好机遇。2011年第三方支付行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整体交易规模达到22038亿元,同比增长118%。预计到2013年,中国电子支付行业交易规模将超4万亿元。

    不过,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表示:“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监管措施的相对滞后,第三方支付机构管理混乱、违规经营、恶性拼抢市场、冲击正常支付秩序、风险事件频发等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明显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亟需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管理和规范的力度,以促进整个支付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存在五大问题

    在赵宇梓的提案中,他详细列举了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五大问题。其中包括,以所谓的创新名义,采用违规经营手段几乎成为行业普遍现象,并呈愈演愈烈态势,严重扰乱正常的支付秩序。超越业务许可范围,形成多重金融角色,存在“先违规再审批”、“先突破再倒逼”的现象。

    赵宇梓表示:“与商业银行长期发展而形成的严密的风险内控水平和严格的外部监管相比,第三方支付机构明显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风险管理经验不足、违规成本极低的问题。再者,第三方支付机构成立背景复杂,规模大小不一,进入支付领域的目的各不相同,金融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强。而支付是整个金融系统的基础环节,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发金融体系的动荡,影响社会安定。”

    另外,赵宇梓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保留了客户姓名、联系方式、住址、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密码、资金划转路径等大量关键信息,而安全防护能力不足、应用程序存在漏洞、内部人员管理不善等因素,均可导致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或窃取,近期就有部分知名网站频频发生用户敏感信息泄露事件。2011年,涉网银行卡盗刷的案件数量急剧攀升,持卡人和商业银行都遭受巨大损失。

    赵宇梓表示:“由于相关的管理办法尚未正式出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突破缺乏约束,行业内竞相攀比模仿,继而蔓延开来,留下巨大的风险隐患,造成监管“失灵”,对长期以来建立的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市场影响极为恶劣。”

    建议提高准入门槛

    为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管理,人民银行相继起草了关于备付金、银行卡收单、预付费卡、互联网支付等四个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赵宇梓认为,已经起草的四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还存在涵盖性不广、威慑力不足等问题。

    3月7日,在媒体见面会上,就《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正常的业务创新和违规突破经营范围的界限在哪里”的提问,赵宇梓表示:“对牌照门槛一定要把住,要看人员素质,风险管理能力怎么样,要把这些风险放进去。”

    为此,赵宇梓建议,建议人民银行要严格控制牌照数量,大幅提高准入门槛。目前人民银行已发放了101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牌照,还有140家处于公示阶段,鉴于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考虑此行业市场份额集中度高的特性,赵宇梓建议支付牌照的发放要有一个总的容量的概念,宁缺毋滥,不能一哄而上。

    同时,赵宇梓认为,要进一步严格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不仅要审查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硬性约束指标,更要着重审查支付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从业人员的素质等软性约束指标。

    对于目前尚未取得支付牌照也未被公示,但仍在“正常”经营的支付机构。赵宇梓认为,应有一个明确的截至日期,逾期未取得牌照的,应立即责令其停业,不得继续开展业务,避免造成示范效应,使得支付机构的数量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对非法发放贷款、代销金融产品等超越经营范围的,或者采用违规经营手段不当得利的,以及发生较大风险损失的,赵宇梓建议要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给予吊销牌照甚至追究其“非法经营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的处罚,坚决遏制“先违规再审批”、“先突破再倒逼”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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