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炼厂和民营炼油企业是我国成品油供应的重要补充,但地炼却面临政策的制约——不能从国际市场上进口原油,只能进口质次价高的燃料油。
根据现行的管理制度,目前国家给山东地炼的配额只有170万吨左右,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同时,如果将原油替换燃料油,不但能减轻企业负担,还能多收20%~30%的成品油。
地炼和民营炼油厂作为合法企业,国家都应该予以支持。在原油供应政策中,希望国家发改委把山东地炼所需的原油纳入配置总量之中,实现国企和民企互相取长补短,从而和谐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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