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赵喜忠建议,国家应该通过财税、融资和设立国家专项资金等措施支持、帮助、促进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坚持以市场机制而不是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使中小型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
每经编辑 涂劲军
关于加大对中小型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代表:赵喜忠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关键词: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主要建议:建议国家对中小型民营企业出台减免税费和财政支持措施。国家应通过财税、融资和设立国家专项资金等措施支持、帮助、促进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坚持以市场机制而不是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使中小型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
全国有1,100多万家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中基本都是民营企业。据统计,中小型民营企业税收和生产总值都占全国份额的60%以上,新增就业岗位占全国份额的70%以上。
由此看出,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决定了全国经济发展的活力,也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国家一直视中小企业为全国经济的命脉。也出台过各种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加强融资保障,提供财税政策支持,规范民间借贷,提升政府服务”等各项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还相差甚远。
目前,民营企业正在处在一个非常困难的环境:投资环境状况堪忧、用工成本上升、资金成本上升、原材料进价和经营成本上升及市场萎缩等一系列困难,把中小企业推进了高成本时代。加之,高税费状态有增无减。而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本小利薄,禁不起各种危机的冲击。特别还面临着成本高、税费高、融资难、招工难等诸多挑战。造成大批中小企业亏损,致使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生存和发展。特别是有些规模的中小企业负担过重,甚至达到了破产的边缘。
中小型民营企业目前尚存问题很多:
(一)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这个问题难以突破的根本原因是我国金融市场不健全,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主要靠银行的贷款融资。全国中小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是多年来一直存在的问题。因国内银行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小企业贷款几乎没有。大企业、国企在融资方面和市场竞争方面享有绝对优势和宽松的市场环境。
而商业银行在给中小企业贷款的过程中,通过实行存款挂钩、提前扣除利息等手段,使企业贷款利率成本超过基准利率的二倍,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是一般银行基准利率的3-4倍,民间融资成本更高。
目前,许多地方政府支持成立多种形式的担保公司,为银行向中小型企业贷款进行担保。但这些担保公司都是以商业性担保为主,都收取客户保证金、担保评估费、论证费等方式维持运营并获取利益,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贷款年均融资成本达到10%-15%,这就更增加企业难以承受的融资负担。
(二)中小型民营企业税费过高的问题。近年来,尽管国家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税费负担问题,也出台一些政策用于缓解,但总体看改善效果状况不明显。
中小企业涉税种类繁多,部分小型企业缴税金额高于利润。个别税种不尽合理,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形成了重复征收现象。中小企业享受不到国有企业那些优惠税收待遇。如:部分国有企业连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都可以免收,而中小民营企业反而有增无减,存在着极不合理市场竞争环境。
(三)中小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存在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其主要原因是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政府和国有企业掌握了大部分资源,而中小型民营企业无法进入政府垄断性行为,他们既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又无法像国有企业那样享受优惠的收税减免政策,反而还要承受各种行政管制的额外成本。这些极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造成了中小型民营企业难以生存的处境和面临严峻的挑战。
(四)中小型民营企业存在严重的“两高两难”问题。当前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的经济形势比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更加复杂。“成本高、税费高、融资难、招工难”问题导致了中小型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甚至使部分中小型民营企业接近了破产边缘。
(五)政府对中小型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不完善,对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各级政府非常注重于对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及大项目的投入的扶持,而忽略了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项目对接、转型升级、生存发展的扶持。
帮助扶持中小型民营企业突破困境,已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严峻课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加大金融帮扶力度,解决融资难问题。建议国家改革金融体制,完善金融制度。解决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大金融帮扶力度,彻底改善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环境。
一是继续发挥各商业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加强国有商行对中小企业信贷的功能,增加中小型民营贷款规模。
二是鼓励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实现银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快发展中小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以及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平台,构建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中小型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多元化的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中小型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政府搭台,支持担保体系。促进银企对接,建立协调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渠道。四是政府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统筹协调。适当提高对中小型民营企业资产评估值的贷款抵押率。解决企业资产抵押造成可贷额度偏低的问题。
(二)加大税收调控力度,帮助中小型民营企业减负。建议国家对中小型民营企业出台减免税费和财政支持措施。国家应通过财税、融资和设立国家专项资金等措施支持、帮助、促进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
在税收减免和财政支出方面出台更多的措施和优惠政策。一是下调核定税率或定额,避免增加隐性负担。二是核定其销售收入的某一比例覆盖所有税费由一个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三是对一些涉农等民生类行业面临发展困境通过特定法案、条例实行临时性免税政策。四是制定实行税收公平竞争机制。中小型民营企业应同时享受国有同行业企业税收减免待遇。五是实行结构性减税。利用税收杠杆,加大税收优惠,全力支持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完善市场机制,提倡公平竞争环境。一是应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性干预。减少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特权,减少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制度性束缚,减轻中小型民营企业因不公平竞争而造成的“高税收、高成本”。二是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坚持以市场机制而不是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使中小型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三是遏制政府垄断,为中小型民营企业减负。给予中小型民营企业平等待遇。健全法律制度,强化现有法律实施,给中小型民营企业创造一个平等待遇和发展的公平环境。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扶持中小型民营企业走健康发展道路。帮助中小型民营企业走出发展困境,走上健康发展道路是当前应对危机冲击的关键。
一是政府要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为中小型民营企业冲出发展困境创造宽松环境。并按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建立推进中小型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帮助企业摆脱生产经营困境。
二是建议政府进一步清理现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中小型民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或接受有偿服务。
三是在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基础上变费为税,积极推进费改税。四是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型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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