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熊玥伽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面对中国和平崛起的复杂国际环境,以及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巨大压力,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已迫在眉睫,尤其是逐年攀升的巨量煤炭消耗、过高的原油进口依存度,以及化石能源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给我国及全球生态环境带来的巨大威胁,亟需得到有效遏止。 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主要新能源中最经济、最清洁、最环保、可永续的人类理想能源,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不论从资源优势、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产业基础等各个方面,都已具备了加快启动光伏市场、广泛发展光伏产业的条件和基础。
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速达到11.2%,而用电量年均增速更是达到11.4%,年均新增发电装机容量9500万千瓦。2011年新增装机容量达9000万千瓦,预计“十二五”期间将继续保持这一增长规模,约相当于德国总装机量的三分之二。但是,相比德国2010年800万千瓦、2011年750万千瓦的新增光伏装机容量,我国2010年仅有50万千瓦,2011年虽然受益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并实施的针对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也只有200万千瓦左右,仅占当年全部新增装机容量的2%,而欧盟这一比例为47%。
因此,无论从全球可持续发展下面临的国际道义压力出发,还是从我国自身的根本利益,尤其是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和平崛起的内在要求出发,我们都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更迫切、也更有条件和优势切入光伏发电领域,亟需我们基于目前的行业优势和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上网电价政策,放宽行政审批,尽快建立、完善行业标准,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从而进一步加快国内光伏市场发展,而且只需要在每年逾9000万千瓦的发电装机增量中上调光伏的比例至5%、10%,就可以达到并远远超越德国的年度新增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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