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曾先后两次分割出售商铺,而其房产证“仅限整体转让,不得分割办理《房地产证》。该项目至今尚未办理分割分证登记。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胡廷鸿 发自深圳
每经记者 胡廷鸿 发自深圳
近期以来,有媒体连续报道了深圳新怡景商业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城)问题商铺已经抵押给银行,却违规售卖,引发业界关注。
昨日(2月13日),深圳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伟宏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中心城售铺是征得抵押权人招商银行和股东默认的。
发布会上,不少业主要求刘伟宏退还购房款本息,由于赔偿事宜尚在进行,现场一度混乱。
据置业者朱女士称,2010年12月,中心城第一次售铺时,朱女士全款约13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中心城约95平方米的商铺,已经超过约定期限数月,但至今仍未获得本息返还。
朱女士代理律师表示,购房者与刘伟宏、乐高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物业买卖合同,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向购房者返还本金及利息,但到期未返还,涉嫌合同诈骗。
已经购买中心城商铺的置业者朱女士等人介绍,她们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刘伟宏及其控制的乐高控股有限公司涉嫌经济诈骗,并向深圳经侦局报案。
资料显示,中心城位于深圳福田CBD黄金地段,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目前,中心城产权人为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现房产抵押给招商银行。刘伟宏所控制的乐高控股有限公司间接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分别持有保怡物业 (深圳)有限公司50%股权。
刘宏伟表示,为了100%统一经营管理中心城,而决定通过出售部分商铺,回购美国公司所持股权。2010年底,中心城开始打出售铺的广告,计划出售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占整个中心城商业物业面积的10%左右。
据悉,中心城曾先后于2010年12月、2011年10月先后两次分割出售商铺,2010年底中心城第一次售铺,就收到3亿元的订金。而刘伟宏控制的公司收到预售款和部分房款共计4亿元。
刘伟宏提供的资料显示,由于为完成股东和银行间的沟通,不能分割办理房产证,3个月内已经陆续清退购房款。但是朱女士等人否认收到清退款。
中心城两次售房是否合规?据深圳商报报道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回函表示,中心城房产证“限整体转让,不得分割办理《房地产证》。该项目至今尚未办理分割分证登记。”
在新闻发布会上,刘伟宏回应称,第一次售铺是在抵押权人招商银行和股东默认的情况下才发售的。最后由于招商银行和股东不同意卖铺,才导致无法分割转让。
“一共卖了两次铺,当时招商银行是默认同意这个事情。而到了预售当天,股东也没有同意过来盖章。”刘伟宏称。
而招商银行方面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受托方乐高控股有限公司分割销售的 “新怡景商业中心”部分商铺属于我行的抵押物,该分割销售“新怡景商业中心”的行为从未获得我行以及“银团”其他贷款成员行的同意。
目前,中心城违规售铺事件愈演愈烈,本报将持续跟踪事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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