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湘赣三省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提出“以城市集群为主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构筑长江中游城市群“中三角”。
每经记者 刘晓杰 发自武汉
继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国家级经济圈之后,一个国土面积达21.78万平方公里、覆盖人口近亿的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正在悄然兴起,由长江中游城市群构筑的“中三角”正呼之欲出。
今日(2月10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有关领导共聚武汉召开“长江中游城市群三省会商会议”,鄂湘赣三省共同签署《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以城市集群为主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上述协议将作为中部三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首份指导性文件。
“中三角”或成经济“第四级”
互动优化、合力打造“中三角”,并努力使之上升为国家战略正在成为湖北、湖南和江西三个中部省份的共识。“构建城市集群是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今日(2月10日),在武汉召开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三省会商会议上,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高调指出,“现代化需要开放,开放就是各个系统之间的互动优化。如果不互动,那么就会退化,区域之间要通过互动来达到优化”。据悉,就在2012年年初,湖北省就已经首次将打造“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确定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
而在今天上午会议现场,《每日经济新闻》从相关方面了解到,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跨省域经济区规划,而这个最终规划面积可能达18万平方公里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将以湖北的“武汉城市圈”为重要辐射极,联合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和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中部经济发展领先地区,实现跨区域整合,打造中国的经济增长级。
在上午的会议现场,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江西省省长鹿心社和湖南省副省长韩永文均一致表示,湘鄂赣三省将进一步深化共识,充分发挥三省产业基础、人才资源、生态环境和市场腹地等比较优势,加快编制“中三角”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共同向国家提出申请和建议,“争取使长江中游城市群成为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纳入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对此,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明确指出,湘鄂赣是长江中游地区的主体,联接和正在改变传统的“东中西”经济格局,“尤其是三大城市群已经构成了一个相对完备且客观存在的城市群,将其打造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经济圈之后的又一增长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框架协议,在未来10年的时间内,江西、湖南和湖北三省将建立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合作领导小组制度、三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互通和情况通报制度,共同寻求一种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乡二元结构深刻改变的新型城镇化实现形式,“以城市集群为主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产业整合是成败关键
作为“中三角”的核心构成部分,湘鄂赣三个省份各自推出的“先锋”都非实力等闲之辈,均是各省核心经济区域所在。根据官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显示,由武汉、黄石、黄冈等8市共同组成的“武汉城市圈”,地理面积5.8万平方公里,占湖北全省GDP比重超过62%,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以及成渝综改区后,于2007年正式成为全国第四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更是被国家定位为中部中心城市。国土面积为5.12万平方公里的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覆盖南昌、景德镇、鹰潭等市县,“2009年12月12日,经济区规划经国务院批复,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而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的“长株潭城市群”则在总面积和人口分别占湖南全省的45.8%和60%,“2007年12月14日,国家正式批准这一城市群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对于中部三省提出的“中三角”这一战略构想,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各项条件来看,打造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的‘中三角’可以避免中部被边缘化和中部各经济区之间经济联系的弱化,“仿效皖江经济带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在”中三角“设立若干个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此外,叶青还认为,湘鄂赣三省应该制定更加具体的经济区发展规划,包括生态保护、环境友好、产业合作、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合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三大城市圈之间的行政分割“。
无独有偶,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也坦言,打造”中三角“最为关键的是整合资源,促进产业的融合与协调,”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产业分工合作,形成一个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互利互融的产业新格局,核心城市应该主动向高端化、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去发展“。作为区域经济资深研究人士,国家发改委地方司司长范恒山也认为,将”中三角“这一概念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需要更多的研究和论证,”‘第四级’已经很多,但是到底能否成为真正的‘第四级’就主要取决于自身定位、发展思路和省际之间能否做到资源整合、互补,真正实现异军突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