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末,在沪外资法人银行整体存贷比水平已降至70%以下,所有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在2011年12月31日前均实现存贷比达标。
每经记者 裴文斐 发自上海
据上海银监局统计,截至2011年末,在沪外资法人银行整体存贷比水平已降至70%以下,所有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在2011年12月31日前均实现存贷比达标。
同时,在沪外资法人银行整体经营状况得到大幅提升,资产规模超千亿的银行增至5家,并具备较强的综合化经营能力,盈利水平较2010年也有大幅增长。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布后有关问题的公告>》(银监发〔2006〕82号)的要求,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应当于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
为督促在沪所有外资法人银行存贷比如期达标,上海银监局采取了综合性监管手段,强化在沪外资法人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督促合理安排存贷款结构,确保存贷比按期达标。
在上海银监局指导下,在沪外资法人银行于2011年初制定了存贷比达标计划,并结合市场流动性状况合理预估存贷款变化趋势。达标压力较大的几家银行,也从存款吸收和贷款控制两个方面进一步拟定有效措施,实现了达标目标。
同时,上海银监局督促银行落实以月度日均存贷比为基础的内部监测和考核机制,注重达标长效机制建设,通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分币种管理、到期日管理、客户集中度管理等多种手段促进科学的存贷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