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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成供应商认为零售商处于绝对优势地位

    每经网 2012-01-04 09:30

    80%的供应商认为零售商处于垄断的绝对优势地位;在合同博弈中,有将近一半的供应商认为,零售商占据主要地位。

    每经实习记者 赵春燕 发自北京

    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零供关系历来是被零售行业所诟病的问题,12月29日,在“2011中国零供关系高峰论坛”上,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供应商研究中心经济学博士温琦表示,此前该研究机构曾对中国20余个城市的1000多家供应商进行了调查,形成《中国供应商生存状态调查报告》,此项报告已呈送给相关部委。

    该调查报告显示,在零售关系判断上,80%的供应商认为零售商处于垄断的绝对优势地位;在合同博弈中,有将近一半的供应商认为,在合同的修改、变通、取消上,零售商占据主要地位。

    温琦表示,零售商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后台。“我们曾对国内一家非常大的零售企业超市进行了调查,当年的利润中如果把后台利润去掉,它就是亏损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后台利润占的比例比较大,而后台利润主要是渠道费用和各种收费项目。”

    为平衡和改善零供关系,日前几大部委出台了关于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通知,针对这个通知,温琦称,“我们认为这并不是改善零供关系的根本,根本在于供应商尤其是中小供应商对于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升。”

    据悉,该研究机构于2010年受商务部委托做过一个关于超市鲜货农产品供应商评价体系的标准,该标准已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对外公布实施,该《标准》对供应商资质、商品质量控制能力、供货能力,送货能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做出了统一的规范。“规范出台的目的非常明确,他一方面从国家层面上规范了超市和零售企业对于供应商的评级和选择,另一方面就是要提升供应商尤其是中小供应商的整体素质,规范并约束他们的发展。”

    温琦同时指出,要平衡零供关系,零售企业就应该变革自己的盈利模式,“他的盈利模式要从后台走向前台,在利润来源中,要降低各种收费项目所占比例,提升通过商品竞销差价获得利润的比例。”“我们通过国家政策的层面,通过市场的引导让这种变革发生,同样离不开零售企业对于自身经营模式的思考和探索,零售企业可以通过比如说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整合供应链管理模式等方法来提高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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