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昨日(12月29日),重庆保监局公布了对重庆地区四家汽车站的处罚,其处罚理由都是因为汽车站所取得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过期后,汽车站仍然使用过期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进行保险销售而被当地保监局处罚。
据保监会网站披露,重庆交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汽车站所取得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0年8月31日,但从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期间,该汽车站仍然使用过期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开展保险销售,实现保费达823万元,实现佣金收入达452万元。因此,当地保监局对重庆汽车站罚款2万元。
此外,还有重庆龙头寺汽车站、重庆陈家坪汽车站、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站务中心汽车北站也都因为使用过期的保险兼业许可证销售保险,均被当地保监局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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