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张国栋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张国栋 发自北京
“中国轮胎案”告赢了美国商务部并动摇了“双反”根基,但改变不了欧盟的决定。
12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商务部网站上获悉,欧委会近日发布公告称,对中国输欧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48.3%~71.9%的最终反倾销税。
据悉,2010年9月底,代表欧盟50%以上钢管产量的工业组织正式启动对中国不锈钢无缝管生产企业的反倾销调查。今年6月29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对中国输欧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作出初裁,涉案企业被裁定征收48%~71.5%的临时反倾销稅。
此后,欧盟需要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将该临时反倾销税变成持续5年之久的最终反倾销税。“这对行业可能并不一定是好事,我们这边也在密切关注。”国内一家大型出口企业高层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48%~71.5%的税比较高,对相关企业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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