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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支持煤矿与终端消费企业直接签合同

    每日经济新闻 2011-12-16 14:09

    每经编辑 王迎春

     每经实习记者杨柳晗发自北京

    煤炭中间环节的成本一直困扰着煤炭生产企业以及煤炭消费企业。而目前,煤炭产销中间环节所产生的的问题似乎有望得到解决。根据国家发改委12月15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支持煤矿与终端消费企业直接衔接签订合同,减少中间环节。

    为此,国家发改委会同铁道、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煤炭产运需总量综合平衡,研究制定2012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原则,提出运力配置指导框架方案和电煤价格政策,指导全国开展产运需衔接工作。

    中间环节成本巨大

    煤炭中间环节繁多所导致的成本是不容忽视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煤炭运输中间环节费用过高确实是非常紧迫的问题。因此各产煤大省应当仔细分析,切实把中间环节的费用降下来。

    国家发改委预计,2012年我国煤炭供需将保持基本平衡,但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局部地区、个别时段还会出现电煤供需失衡现象。

    以山西漳山电厂为例,该电厂燃料处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们每年大概消耗450万吨煤炭,如果能够按照发改委的通知要求直接与煤矿签订采购合同的话,那么,我们每年的采购成本将减少很多。”

    据了解,在山西省,地方电厂购买煤炭要经过山西煤运公司,而不能直接从煤矿采购,而经过煤运公司之后,煤炭运销公司的一般会加收大概15~25元/吨的服务费,以此测算,仅山西漳山电厂每年就可以节省将近1000万元的中间环节成本。

    为此,山西中南部13家电厂在11月初提交的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的《保电供暖、迎峰度冬请求帮扶的紧急请示》中建议:应取消中间环节,要解决中南部火电企业基本电煤保障问题,开通电煤绿色通道,使电煤产、销直接衔接,减轻电煤中间环节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产业研究机构中投顾问就此政策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煤炭中间环节过多造成的问题有以下几个:第一是煤炭中间商的层层加价导致煤炭的最终销售价格大幅上升,抬升了煤炭价格,给下游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二是煤炭中间环节过多,中间商囤货现象屡现不绝,严重扰乱了煤炭供需市场的正常秩序。三是中间商倒卖合同煤的现象频频出现,合同煤兑现率大幅下降。”

    为实现预期的效果,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强调,供需双方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自主衔接、协商订货。各有关方面要严格执行产运需衔接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企业正常衔接。

    落实措施难度较大

    《通知》还要求,供需双方要加强配合,在自本通知下发后15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各有关方面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拖延合同签订时间。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认为,降低中间环节的费用并不容易。煤炭领域的‘国进民退’越来越严重,中间环节也不例外,目前各种不合理的罚款、灰色的费用都充斥着煤炭贸易。

    “发改委的通知具有很大的必要性,这是因为目前煤炭价格居高不下,供应紧张,火电企业蒙受购煤成本上升和煤炭供应不足的双重压力,亏损十分严重。推动煤矿与终端消费企业直接签订合同,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煤炭价格,火电企业的购煤成本得以下降,有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中投顾问还这样认为。

    不过,漳山电厂上述负责人还表示,政策虽好,但执行起来未必容易,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煤炭运销公司已经存在很多年了,而若要在短期内取消中间环节并不是容易的事。

    为使通知能够有效落实,发改委还明确指出,供需双方应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内容规范完整、具有法律效力的煤炭购销合同。合同中需明确产品质量、价格和违约责任,合同数量依据2012年跨省区煤炭运力配置指导框架确定,原则上除框架调整外,其他重点合同电煤数量与上年保持不变,且矿点和电厂保持相对稳定。严禁签订脱离生产和需求实际的虚假合同,一旦查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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