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建多层次资本市场 纾困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国证券报 2011-12-02 08:33

    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12月1日在深圳召开。

    发挥独特优势助力“小微”发展

    “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的基本细胞。”陈东征说,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持续增长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落实自主创新的国家战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我国按照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约有1000多万户。前不久,财政部减免了小微企业未来三年的22项收费,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相关部委和各级各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措施,都已经或将成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国家已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到了以往没有过的战略高度。但总体而言,对小微企业的系统性金融支持,目前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陈东征认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数量巨大,层次水平和发展阶段不一,公司治理管理往往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缺陷,外部信息获取和风险识别比较困难。在很大程度上,一般政策手段很难适应优质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今年10月,国务院推出了九项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其中,与资本市场关系最为密切的包括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小型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三项。

    陈东征表示,这三项政策实际上已指明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独特优势,加大对包括小微企业在内更大范围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基本方向和路径。

    他进一步指出,资本市场以相对更为成熟的市场化配置机制,通过对风险的合理定价,运用分散的社会资金,能够引导大量资金投入最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也间接惠及相当一批小微企业。与此同时,资本市场通过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城市商业银行、农业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可以有效地改善中小企业金融生态环境,支持更大范围内中小和小微企业的发展。

    “已上市的宁波银行(002142)和北京银行(601169),其贷款的绝大部分是针对中小企业的。正在积极准备上市的兰州银行,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不断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陈东征举例说明城商行、农商行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作用明显。而据统计,兰州银行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金额占全部贷款金额的2/3以上。

    完善新三板建设惠及小微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着小微企业的一个问题。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汪炜的调研数据显示,只有5%-10%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正规银行的信贷,中小企业信贷成本在今年增长了36.1%,比其他企业高3.7个百分点。

    浙江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企业的利息净支出(工业企业)同比增长34.4%。其中,大企业的利息净支出增长只有8%,而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利息净支出增长了45.5%。

    对此,浙江省金融办主任丁敏哲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金融供给问题,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他建议,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发展新型的金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实现金融机构服务主体、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监管措施及金融政策环境的差异化。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认为,除了建立社区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外,资本市场应该面向高新区和开发区扩容,完善新三板建设,惠及小微企业。他还建议,构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为主体的多层次投资体系,让民间信贷阳光化、规范化、合法化、机构化。同时,构建多层次的担保体系,构建多样化的政策引导体系。

    作为创业投资界的代表,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靳海涛认为,创投机构支持早期项目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他建议将支持早期项目的创投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其他的一些创新金融企业纳入金融机构范畴给予扶持,并支持创投机构、小微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登陆资本市场。

    加大税收支持减少行政收费

    《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出台,时至今日已近10年。参与起草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表示,《中小企业促进法》过于原则性,操作性的内容不多。而现在,国内外的经济形势、金融形势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应该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法律环境。

    他认为,当前以提高不良贷款的容忍度,采取一定的贴息、补贴等方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是短期“救市”行为。从长期看,政府应该改善管制市场的方式。

    前不久,有关部门决定取消针对小微企业的22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李曙光充分肯定了政府这一做法,他进一步指出,政府应该完善财税法律,颁布实施税收基本法,给各种各样的市场主体提供税收支持,尽量减少行政性收费。

    “实际上,现行法律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不足。”李曙光举例说明,对于陷入困境的大型企业有救助法和重整法,但是对于小微企业却没有相关法律支持。此外,《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能相互借贷,落后于现在的金融发展形势。

    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应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探索、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独特优势,加大资本市场对包括小微企业在内更大范围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他是在12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作出如上表述的。与会嘉宾一致呼吁,要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法制,借助资本市场缓解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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