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前9个月,国美电器股东应占净利润为17.91亿元人民币。
国美电器(0493.HK)29日公告,得益于销售额增加,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前9个月,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17.91亿元人民币,同比升24.36%。
公告称,今年前三月,公司收入为人民币439.83亿元,较去年372.7亿元增长18.01%。综合毛利率从去年的约17.59%增长至18.85%。
今年前三月公司销售成本为人民币383.49亿元,较去年332亿元总比增长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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