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前9个月,国美电器股东应占净利润为17.91亿元人民币。
国美电器(0493.HK)29日公告,得益于销售额增加,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前9个月,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17.91亿元人民币,同比升24.36%。
公告称,今年前三月,公司收入为人民币439.83亿元,较去年372.7亿元增长18.01%。综合毛利率从去年的约17.59%增长至18.85%。
今年前三月公司销售成本为人民币383.49亿元,较去年332亿元总比增长15.5%。
上一篇
生命是一场烟花——记话剧《七月与安生》
下一篇
中科院回应:采购合同已终止,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安全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超4700股飘绿!半导体硅片走强;五倍大牛股连续2日跌停|A股早盘
每经热评 | 再融资规则重塑放大可转债优势,重点应防范大股东套利
三星电子反超英伟达 利润暴增19倍, 重回全球最赚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