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鄂尔多斯集团旗下一房企身陷“高利贷”危局

    2011-11-02 01:05
    每经记者  高翔  发自新沂

        新沂,一个刚踏入全国百强县行列的苏北县城,正深陷高利贷的漩涡中。当地包括新沂市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在内的几家颇具规模的房地产公司,皆面临民间借贷偿付危机。

        其中,新沂市政府已经派工作组进驻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督促指导公司处理债权、债务和后续工程建设等问题”。据公司内部工作人员透露,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民间融资总额  “估计在15亿元左右”。但确切数额要等债权人申报以及政府核实完毕后才能确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当地工商信息显示,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开业核准时间为2002年11月,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集团)持股90%,自然人金训华持股10%。

        集团相关人士表示,高利贷是以个人名义和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进行拆借。

    “高炮团长”发家史

        在新沂,放高利贷俗称  “放高炮”,融资数额大的人被称为“高炮团团长”。新沂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金训华,当地人称“老金”,是其中的代表。

        据知情人士介绍,金训华,南京溧阳人,早年做过许多生意,后来到新沂经营一家垂钓中心,皆无太大起色。

        2002年前后,金训华观察到新沂的地价非常便宜,认准了其中的商机,便开始四处找人筹资,欲开发房地产。几经周折,金训华通过一名员工,联系到了鄂尔多斯羊绒集团上海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该办事处负责鄂尔多斯集团在上海的置业,也正在寻找适合的投资机会。金训华说服其投资入股,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得以成立。

        工商资料显示,新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设立于2002年11月4日,法人代表金训华。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鄂尔多斯集团出资720万元,金训华本人出资80万元。据公司官网介绍,“江苏省新沂市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是继集团在上海浦东及广东中山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后,2001年底在新沂正式注册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的又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当时该投资项目的负责人汪全(化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确实以集团公司的名义投资了720万元,后来再无追加投资,对公司经营上的事情也不过问,全交由金训华负责。

        相关知情人士介绍,拿到资金后,金训华开始了“城市花苑”项目一期的建设。当时的房屋类型全是期房,建筑商垫资建设,楼盘一出地面就开始销售,以便回笼资金。最初的定价在700~900元/平方米。在楼盘建设过程中,正值房地产业大热,房价蹿升到1500元/平方米,并形成抢购之势。金训华由此赚得第一桶金。

    资金链断裂致工程停工

        老金的盘子越做越大,开动了“城市花苑”二期和三期的建设。另外,相关资料显示其还开发了新沂市的新亚购物广场、南京商厦等,并取得了“马陵山风景区”的开发权。

        汪全对记者表示:“作为投资方,我们曾力劝他不要过多参与高利贷,并下发个人劝告书。但当时的形势确实不错,老金坚信自己的资产能抵上债务。”

        摊子越铺越大,需要资金也越来越多。汪全称,难以从银行获得资金,是金训华转向高利贷的原因之一。

        有当地人介绍,在新沂,一些银行资金先贷给有关系的人,再由这些“二道贩子”贷给真正有资金需求的房地产开发商。中间商从银行低息取得贷款,再将这些款项以月息3分、4分,甚至5分贷给金训华。

        此外,一些普通民众或通过个人关系,或通过中间人,将钱借给老金,月息4分到5分。一位田姓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他曾经亲手将59万元现金交给老金,并签字确认。

        当地网站论坛有人评论:“老金的楼是越盖越高,盘子是越做越大,债台也是越借越高。”最终,由于资金链断裂,“城市花苑”三期停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城市花苑”三期施工现场,整个楼盘已全部停工,只有2名工人在收拾材料,建到一半的楼盘兀自耸立。据新沂鄂尔多斯房地产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介绍,有的楼房尚未封顶。当被问及为何停工,施工工人简单地说道:“开发商没钱。”

    政府介入督促指导后续工作

        9月6日,政府开始介入,派工作组进驻新沂鄂尔多斯房地产公司。公司发布公告:“为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沂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专门工作组进驻公司,督促指导公司处理债权、债务和后续工程建设问题。”

        公告还称,所有债权人在60日内应向工作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权利,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0月21日,公司再发公告,称“仍有部分债权人在观望,不及时申报债权”,催促债权人尽快来公司申报债权。

        上述公司内部人士还透露,放贷(给新沂鄂尔多斯房地产公司)的具体数额,要等债权人申报完毕后由政府确认,“估计在15亿元左右。”

        有知情人士透露,政府已作出口头承诺,会归还债权人的本金,但不保证能归还利息。

        鄂尔多斯集团财务融资部门的相关人士确认了集团在新沂市鄂尔多斯地产公司的股权情况,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查询情况一致。不过对记者所反映的情况他表示还不了解,正在核实。

        汪全强调,该项目是以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老金是以个人和自己公司的名义借的高利贷,与上市公司无关。他还表示,已劝老金“配合政府,把债还上”。

        记者多次致电新沂市委宣传部,电话均无人接听。一位派驻进公司的政府工作人员透露,要待11月6日申报完毕,才能确定总数额以及出台相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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