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保险监管人士及养老保险公司知情人士获悉,由于尚存诸多困难,“上海个税递延型保险试点方案在年内推出的可能性不大。”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
一位养老保险公司高管表示,税延型养老险,即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能递延到领养老金时再交个税,不仅减轻当下税负,而且退休后收入不高,加之个税起征点不断上调,极可能不到个税起征点而免税。一旦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出台,对于鼓励老百姓买商业养老保险将是重大利好,因此,保险业界对此一直颇为期待。
记者昨日致电部分养老险公司总经理,但他们均婉言拒绝就此事发表看法。据悉,个人税延型养老险将在上海和厦门两个城市首先试点,试点完成后再向全国推广。
上海保监局人士在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沟通时表示,目前上海保监局已经和上海市税务等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制度开闸后执行层面的问题进行了 “演练”。但截至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上述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未最终敲定。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上海保险行业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产品月缴保费定为600元,未来具有购买意向的个人可以向企业申请,由企业组织个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产品。
个人养老保险方面,市场上的产品形态过于单一。个人养老保险的发展需要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而从长远来看,这也可以缓解国民养老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