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毕晓哲:二三线城市限购名单还是应该出台

    2011-10-12 01:32
    毕晓哲

        按照佛山市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不仅对属于引进人才的非本地户藉人员免除了购房限制,更是对本市居民增加了“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的规定,这无疑是对目前国家限购政策的“撤火”。

        佛山市的上述  “松绑”政策,其负面影响显然是巨大的。笔者记得在今年3月份佛山市出台限购令之时,《广州日报》曾报道称,“佛山上周发布  ‘限购令’,成为我省继深圳、广州后第三个限购商品房的城市。一石激起千层浪,佛山限购令不仅大大限制了本地市场的交易,还将给周边市场带来冲击。”

        如果佛山市出台限购令之时的“冲击”是的确存在的话,同理,“松绑”式的购房政策,同样会产生较强的辐射。其“松绑政策”,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广东一省,而且也一定会直接影响到其他省份的二、三线城市,乃至直接影响到国家整体性限购政策的执行,以及对商品房市场价格的走势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公众对于佛山市“限购令”事实上的“松绑”之后的最大担忧。

        但从某种意义上,出台上述“松绑”政策也不能完全怪佛山市自身。国家住建部在前一段时间开展对二、三线城市限购政策的调研之后,虽然有传闻要随后出台“二、三线城市限制名单”,但至今未有实质性动作。住建部目前在二、三线城市限购上,也仅仅属于一般性的政策“号召”,至少出台与否、出台什么样的“限购令”仍然是由二、三线城市自行其事。仅以目前已经出台“限购”举措的约40个城市为例,尺度也是完全不一。东部城市较为严格,限购范围较大:全部商品住宅、全市(或市区),且没有明确退出时间。中西部省会较宽松,限购范围较小:部分只限主城区,甚至某环线内(比如贵阳只限一环内),非全部商品住宅  (比如长沙只限户型90平方米以下新房),部分城市明确退出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这正是一些地方城市之间“各吹各的号”的写照。

        可以说,在对待二三线城市限购上,政策是相当“宽松”的,标准也是完全不一的。在这样的政策前提之下,对于佛山市而言,出台“限购”举措就属于“主动和积极的”,而“取消”了限购也不过是属于“不积极”而已。对于佛山市或佛山市为代表的二三线城市,出台或不出台“限购”,出台后取消与否,完全具备一个极为“宽松”的政策操作“空间”。所以,佛山市之前的“积极出台”到楼市冷清后的“救市”并不出人意料。

        解决可能随后产生的“松绑”跟风,就首先要解决政策的“空间”过大问题。二三线城市限购名单还是应尽快出台,对于今后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调控,也应逐步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果不能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的话,最起码应让公众知悉  “限购令”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取得什么样的效果才  “罢手”。大的调控政策必须明晰而不能含含糊糊,尤其是对于二三线城市的限购政策必须进一步明确。这也是防止和避免类似的二三线城市出台  “松绑”政令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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