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骏激光)首发申请未获通过。
东骏激光成立于2001年,由东莞市东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骏集团)和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共同出资组建,是一家从事激光晶体材料研发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YAG系列激光晶体及元器件、蓝宝石晶体及元器件和激光应用器件与设备。招股说明书显示,东骏激光拟发行2000万股,募资1.42亿元投入人工晶体建设等2个项目,由此预测的招股价为7.1元,较发行前的2.25元每股净资产增值2倍多。发行后,东骏集团将直接持出37.74%,仍居第一大股东。
此前东骏激光曾引来不小的质疑声。据了解,东骏激光有24名自然人股东,均为两年前突击进入,其中四名自然人胡涛、莫淦波、李艳丽与吴丽华,共持有510万股,如按上市后15元/股的价格,市值将达到7650万元,较707万元成本升值近11倍。令人蹊跷的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这四名自然人没有披露具体身份信息。招股说明书对此只笼统称四人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作多年的商业伙伴或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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