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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10月底前限价不达标城市须限购

    新华网 2011-09-02 16:04

    湖北省住建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10月底之前仍不能将房价控制在全年目标范围之内的城市,应研究采取住房限购等措施。

      针对个别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湖北省住建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10月底之前仍不能将房价控制在全年目标范围之内的城市,应研究采取住房限购等措施。对地价房价上涨过快、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将报请省政府约谈主要负责人。

      湖北省住建厅称,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政府对社会公众的郑重承诺。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月度目标管理制度。要加强对月度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与监管,对出现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控。

      对于今年1月到6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要立即采取措施,抓好整改,在10月底之前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比去年底的涨幅控制在全年房价控制目标以内。对10月底之前仍不能将房价控制在全年目标范围之内的城市,应研究采取住房限购等措施。

      同时,住建厅要求各城市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价走势,对需要出让的宗地,选择恰当的土地出让方式和政策。积极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招拍挂创新做法,有效合理调整地价房价,保障民生,稳定市场预期。

      今年3月底,湖北省36个城市公布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承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当地GDP的增速,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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