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发改委动真格 三银行违规收费被罚580万元

    2011-08-19 01:31
    每经记者  胡群  发自北京

        昨日(8月18日),发改委对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以下简称三总行)进行处罚,兑现了其在8月2日《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被查处》公告中的承诺。

    百万处罚抛向三总行

        今年3月9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2011年7月1日起取消11类34项服务收费。

        7月中下旬,发改委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了暗访和检查。检查发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农业银行部分分行、营业网点继续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此外,三总行违反规定,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分别致使其银行营业网点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8月2日,发改委发布《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被查处》公告,特别指出,针对“三总行的违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8月18日,发改委发布《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费受到严厉处罚》公告,声明“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对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分别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作出罚款18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家总行的辩解

        “对于此事,我行在8月3日就发布公告,具体信息可参考我们网站。”兴业银行总行的钟经理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

        原来在8月2日,发改委发布《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被查处》的公告,点名指出兴业银行总行违规收取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兴业银行即在8月3日发布公告称,兴业银行接受相关部门的批评,并对由此给少数客户造成的不便和额外支出深表歉意。被通报的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已将7月1日后收取的密码挂失费悉数退还给相关客户。

        记者在中信银行和中国邮储银行网站上也分别看到了类似的公告,其中,邮储银行在8月4日的公告中指出,22号文中并未明确要求银行免除密码挂失手续费,邮储银行在7月6日前也未收到过关于免除密码挂失手续费的相关通知。7月7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的公告之后,总行已要求各分支机构退还7月1日至8日已收取的密码挂失手续费。

        中信银行2011年8月3日发布公告,称“尽管密码挂失手续费不在上述22号文范围内,我行也根据7月7日银监会网站文章精神紧急停止收取。”

    银行收费监管仍任重道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丁建臣对记者表示,尽管发改委对三总行进行了严厉处罚,但强化银行服务收费监管任重道远。

        丁建臣说道,“收费服务要与服务质量对等,否则收费服务就不合理。目前有些收费服务已成为霸王条款。现在取消的银行服务收费属于中间业务收入,但服务质量低劣,甚至已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霸王条款不能蔑视储户、存款者的尊严,更不能以各种借口回避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银行业协会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发改委在8月2日就已表明了要处罚三总行的态度,银监会和银行业协会也已对此事进行过多次开会研讨。银行业协会继续要求各会员单位严格自律、坚决贯彻落实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会员单位应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履行服务收费告知义务,提高服务收费信息的透明度,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消费者获得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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