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黑嘴”汪建中注定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不仅在于汪建中被没收违法所得1.25亿元,并被处以1.25亿元的罚款,创造了股市违规行为第二大罚款纪录(“桂冠”由此前的亿安科技案摘得),同时也在于汪建中是国内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民事索赔案的主角。
日前,股民王某诉“股市黑嘴”汪建中、北京首放公司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在北京第二中院开庭。面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检察机关以其操纵证券市场罪提起刑事诉讼以及操纵股价案已开庭审理的事实,汪建中的代理律师居然认为此案不具备立案条件,并且认为“立案本身就是个笑话,是个错误”。汪建中操纵市场,股民进行索赔被立案,真的是个“笑话”吗?事实才是最好的答案。
在汪建中的股价操纵案中,汪建中通过控制的账户先买进证券,然后通过北京首放网站等诸多媒体发布所谓的“掘金报告”的咨询报告进行鼓吹,咨询报告发布后再卖出相关证券,进而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这本质上是一种赤裸裸的“摘桃子”行为。更何况,汪建中股价操纵案涉及股票与权证,动用的资金巨大,操纵次数较多,而且获利不菲。
很明显,汪建中操纵股价获利的1.25亿元,都是从其他投资者的腰包中“淘”来的,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对于如此的恶劣行为,除了让其承担刑事责任之外,其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否则,那些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在索赔案中,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汪建中操纵的股票与权证高达38只,让王姓投资者利益受损的包括万科等数只股票,那些其他股票与权证的受害者哪去了?其二,由于汪建中操纵股价获利不菲,意味着有千千万万的投资者掉进了其精心设计的陷阱,截至目前,为何只有一位投资者提出了索赔诉讼?其三,在利益受损的投资者中,是否包括某些机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是否出于“面子”等方面的原因,而不愿站上前台?
与内幕交易一样,操纵股价也是A股市场的一颗 “毒瘤”。此“毒瘤”不除,市场的“三公”原则难以得到体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所谓的市场长治久安与健康发展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对于汪建中操纵股价案,司法部门受理立案并开庭审理,不仅是正确的、及时的,更是刺向违规者的一把利剑。相反,如果对于操纵股价的违规行为不立案,那才是笑话。
事实上,A股市场中操纵股价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同一基金公司旗下基金对同一证券的共进退,即是明显的坐庄与操纵股价行为;市场上常常可以看到游资凶猛地连续拉升某只个股,不也是在操纵股价吗?类似的情形实在太多了。遗憾的是,不知什么原因,这些违规行为似乎是“合法合规”的,监管部门亦常常是睁只眼闭只眼。
汪建中操纵市场索赔案在首开“先河”的同时,其实也是在警示市场中其他的铤而走险者。监管部门应该以此为契机,揪出市场中更多的 “汪建中”,并让其站上被告席,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还市场一片净土。否则,那才真的是市场的一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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