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奎松
为保证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第三季度末全面开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种种压力下,发改委日前出台了《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试图达到“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房的投资预订计划。
总体看,该《通知》涵盖着三个主要内容:
一是资金“救急”。从承诺的时间上计算,还剩下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在财政投资无力、银行贷款有限、也没打算发行政府债券的前提下,靠发行企业债券达到解决资金短缺,可能是唯一市场化融资的“救命稻草”。
二是采取发行企业债券建保障房,是市场化形态融资的一个初步尝试,并极有可能被确立为解决保障房资金主要来源的一种“长远打算”。
三是发改委创新了一个新的概念,叫“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观察美、英、日、德、法、新加坡等国家的保障房政府融资渠道,均没有这种称谓。当然,外国没有的我们有,并不是说不对。但政府提供融资平台而发行的是企业债券,这种组合形式本身,能不能把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厘清是个考验。仔细分析,里面已经被政府注入了多重策略。
作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长期以来既不健全又很混乱,去年银监会会同中央其他部委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上的保障房公司,以前不仅数量少,且政府背景及其浓厚,资金链条往往拴在一块。这一轮是开足马力建保障房,时间紧,任务重,公司数量会成倍,资质比较低的房地产公司估计会源源不断地涌进政府融资平台。按标准衡量,这些企业所发行的企业债券是没有价值的,没人敢买这类企业的债券,让人看不到安全还债的家底。
这类发债企业,其信用不是他们自己,而是依靠背后的地方政府。按照正常渠道发债,预计数量有限。那么,一种可能性是地方政府将会与企业捆绑在一起,变通方式发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最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政府出面让其他大公司联合购买债券,或是通过信托和担保公司一类的金融机构变通购买,面值也可能采取内部融资比率,债券发行的数量大概会超越预订目标。
在土地财政分配上,地方政府与中央的分成比例大约为3:7。在房产税还没全面铺开的情况下,通过保障房企业债券融资很容易变成政府的便利通道。名义上是企业发债,实际就是政府发债。我国地方债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模糊,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表面上是公司债,实际仍是地方债。政府是融资主角,没人能监管。最终将形成一个债务链条。
今年连续6次上调了银行准备金率,控制了相当一部分流动性,商业银行直接减少了利润收成。所以,五大国有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和其他银行很容易参与其中,发行企业债券。
值得警惕的是,尽管楼房预售制度在去年底建设部发文做了规范,但地方政府为了快速融资,可能出现提前向摇号排队的购房者抛售债券的情况,债券直接兑换现金。
凡事欲速则不达。从过去30年的经验看,先定目标,后不计成本地来完成任务,结果往往是问题不断。这次企业发债,控制不好,很容易变味。一旦融资总额过大,剩余资金就会变成其他形式的投资乃至投机资本。最终为10.7万亿的地方政府负债不断加码,推高地方金融风险系数。那么,发债建房的过程也就成了推高地方金融风险的过程。